建议
将账本公开 治违规三公
治理包括公款旅游在内的违规三公消费,唯有“账本公开”。
说到“账本公开”,笔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就“财政预算公开”而专设一个“账本公开日”。
除了外交、国防等涉密机关之外,其他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字号的,其账本一律公开,对本单位职工公开,对社会公开,于每月第一个星期的“周一”为“账本公开日”;那一天,单位财务人员专门接待社会各界前来“翻账本”的监督者。
这里的“账本公开”,不是“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不公开”而是必须公开;这里的“法定公开”,不是“下级单位公开,上级单位不公开”而是中央国家机关带头公开;这里的“账本公开”,不是只公开“大纲”不公开“小目”而是每一张单据都得公开,就像四川白庙乡裸晒账本那样,就连最少的一笔开支为“购买信纸”花费1.5元也得公开。既然“账本公开”,就应该公开得“彻头彻尾”,且“彻里彻外”。(张传发)
反思
公款游不休 当刑责伺候
所谓的国内考察,国外考察,不论是真是假,统统都打上了考察烙印。但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秤,确信我们不需要那么多的考察,也坚信公款游多于真正的考察,重要的是,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敢明目张胆叫嚣公款游,也都是假汝之名行事。实质上,这边三令五申禁止公款旅游,那边却不是这里就是那里的公职部门变着法子公款游,说白了,屡禁不止的背后,不仅挥霍了大量公款,还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类似例子举不胜举,一是难以一一罗列,二是公众早就耳熟能详,只要一看到公款游,就能说出一箩筐,根本就不用列举就能说明问题。
苦口婆心努力,换来的却是屡禁不止。究其根源,监管乏力是其一,其二违规成本低,尤其是监管往往滞后于“网友曝”,查处却又隔靴搔痒,发挥不了惩戒教育作用,想当然难以杜绝公款游,也说明不层出不穷才怪。甚至可以说,继续按这样的套路监管,公款游仍然不会有尽头。
很显然,改变监管思路势在必行。我总觉得,公款游花销不菲,动辄就是数万数十万的,尤其是往往高于市场价,可以说涉水很深,值得深挖。依我看,如此挥霍纳税人钱财,与贪污腐败没什么两样。再挖出吃回扣之类的行为,实质上就是名副其实的腐败行为。所以,按贪污腐败论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即便“见者有份”也不为过。关键是,对照法治精神,未必就不符合,对公众而言,更希望如此。倘若提高这方面的违规违法成本,真能有效杜绝,哪怕就是减少,又何乐而不为呢?(张家强)
延伸
旅游获批准 问责须双向
何旅华率团借考察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们不叫公款旅游,我们是公务考察活动,而且经过组织上批准”。因为经过了组织批准,他搞公款旅游就有了底气,挂考察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就没有顾忌,全程入住五星酒店,人均费用是市价两倍,就不会担心组织追查。这样公务考察目的达到了,公费豪华游的愿望也实现了,真可谓一举两得。
公费旅游获批准,板子也该打组织。请问何旅华的上级组织,为何在深圳大运会结束后,还要批准司法局组团去上海、苏州、杭州三地学习考察安保经验?就是学习考察外地安保经验,需要出动24人吗?考察团说“全国的安保工作上海做得最好”,主要是到上海考察经验,为何其趁机游览苏州、杭州的名胜风光而不管?至于其全程入住五星酒店,人均费用是市价两倍,批准的领导难道可以不问账?如果只管批准,任凭司法局挂羊头卖狗肉,批准的领导难道就不该承担责任?
司法局挂考察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也能获得批准,暴露出相关领导的好人主义和官僚主义。在追究龙岗区司法局违法违规行为的时候,应该顺藤摸瓜,对为虎作伥的批准者一并问责。同时,还要举一反三,查查其他地方是否也有类似情况,如果有,就也要双向问责,双向打板子,不让奉行好人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上级领导安然无事。(张永琪)
三言两语
●“我们不叫公款旅游,我们是公务考察活动,而且经过组织上批准,去了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考察安保工作。”如此借口,如今情何以堪?
——杨东
●一个区司法局出动24人外出考察,局里的工作岂不搁置了?
——林佳英
●有些官员对国务院要求的“三公消费经费公开”很不情愿,但越不情愿就越要公开,否则,越来越多的公款游都会堂而皇之出现。
——方向
●“一餐饭,一头牛”,那些公款消费的官员为什么敢吃,无非监管不到位。
——谢些
●官员们能不能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能不能公开消费清单?
——胡伟
●除了追究司法局违法违规行为的时候,还应该举一反三,彻底检查并反思,否则,总是被曝光才追究,根本不能以儆效尤。
——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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