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衍生的“黑色利益链”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苗木特别是古树名木个体差异性非常大,又具有唯一性,无法做到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一些城市的政府部门以地面以上1米左右的树木胸径为指标制订的指导价,但树木枝丫支数、树冠形状、树高等都难以做出统一的指标,导致价格随意性很大。“同一种树木、同样的胸径,树冠为半冠的树的价格可能就只有树形较好全冠树价格的一半,定价就看树形好看不好看,很难有统一标准。”
业内人士说,由于城市绿化的巨大需求,银杏、桂花、红豆杉、香樟等名贵树种奇货可居,这样的“大树进城”不仅破坏了农村的生态,导致大量的古树名木在迁移中死亡,还滋生出一条“黑色利益链”。
业内人士称,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景观设计、土方工程、给水排水、后期管护等,涉及规划、工程发包、工程选材监理等环节,在这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有牟利空间。“以一棵原产地2万元的银杏树为例,供货商赚取2万元利润,加上运输费和预留回扣,最后开价可能就达一棵10多万元。”
移植到城市的树木,成活率是个未知数,后期补种资金也给腐败留下了空间。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比较廉价小灌木,实际种植数根本没法量化,种七八千株入账1万株,很难发现。有一些地方的园林绿化部门,利用城市道路扩张之机将树木移走,购买新树种植,再将原来移走的树“购买”回城市种植,循环获取利益,有的还以补种、护理为由长期获取利益。
“赵莉萍案中的一项普通绿化工程,财政预算投资200多万元,而实际工程造价只需六七十万元,即使是通过虚开发票套取70多万后,也没达到预算的投入额度。”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钟健说。
钟健认为,园林工程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这个行业发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项目投资动辄上百万元,获利空间弹性特别大,承建方往往不惜重金行贿关键人员,打通关节,以获取园林工程承建权。
根治“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还需政务阳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环境艺术设计学院讲师郑彦妮说,“工程上马,园林干部下马”已成为园林工程建设中集中出现的职务犯罪。“一把手”手握园林工程发包、园林工程款等大权,是左右园林工程项目安排、园林工程款结算的关键人物,成为园林工程建设老板争相腐蚀的对象。
钟健认为,由于园林工程中苗木等相关要素价格具有随意性,可操作空间大,加之专业性强,很难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
在某大型园林工程做监理的高级工程师黎先生告诉记者,为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在工程的苗木购买过程中采取了多部门多人参与询价的办法。他同时坦承,多部门多人参与询价对于预防腐败作用有限。“即便纪检监察部门、反贪部门的人一起去也难以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供货商可以当场喊高价,背后再给关键人员‘回扣’。”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廖家胜认为,针对园林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政府部门应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制度,逐步将项目招标、采购监管、工程管理、后期履约等信息公开,让这些信息更加透明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最大化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郑彦妮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要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尽快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完善园林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行业信用记录,建立行贿人员信息资料库,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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