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报道,一名美军士兵11日凌晨闯入阿富汗坎大哈省潘杰瓦伊地区美军基地附近一村庄,向平民开枪,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16名平民被打死。(资料图)
避而不谈:美军不愿提及的“治外法权”
我们在关注事件发展的同时可以发现,美军士兵不会在阿富汗受到任何司法审判,事实上就意味着该士兵并不会受到阿富汗司法当局的法律制裁。几乎所有的媒体报道在这方面都是到此为止。
实际上,还有另外一层窗户纸始终没有人愿意捅破,那就是驻外美军在驻在国都享有“治外法权”,而恰恰是“治外法权”这个词,把问题上升到了一个制度性的层面。
说到“治外法权”,可能有些人会感到陌生。从司法角度上说,这是针对一些特定人群免除司法管理的一种现象。通常来讲,这种“治外法权”的情况会出现在国家领导人和外交官的身上,而且按照国际惯例,这些人的“治外法权”是双方对等的。简单讲,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和外交官在别国出访,或者在别国派驻期间,不受所在国的司法管理,反之亦然——对方国家享有同样的权利。但是,“治外法权”在驻外美军身上就不是一种对等的状况,它只体现在美军单方面的享有“治外法权”。
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有美军驻扎的地方,单方面的“治外法权”有着相当普遍的存在。比如驻日美军、驻韩美军、驻阿美军、驻伊美军,他们都享有单方面的“治外法权”。这就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凌驾于驻在国的法律之上,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理。
讳莫如深:“治外法权”是强权政治的一面镜子
人性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当失去了有效的司法管理之后,人性中恶的一面会不会走向一个极端?实际上,驻阿美军枪杀平民案就给出了一个回答。
可以说,单方面的“治外法权”是对一个国家主权的严重侵犯,但是在驻阿美军士兵枪杀平民案中,我们却发现所有的媒体都众口一词,对“治外法权”四个字讳莫如深。
实际上,驻外美军享有“治外法权”是极为普遍的。能否在某国驻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美军能不能在该国享有“治外法权”。比如美国在伊拉克撤军时,曾经希望可以在伊拉克继续驻留部分美军。而在和伊拉克政府的谈判过程当中,就是因为伊拉克政府坚持不肯给继续驻扎在伊拉克的美军以“治外法权”,才导致这一协议最终没有签署。
而这并不能阻止美国在全世界范围驻军,凡是那些驻有大量美军的国家,当地美军几乎都享有单方面的“治外法权”。
美军的“治外法权”,让我们看到了当今世界强权政治的另一种丑陋面貌。而美国在当今世界发起的一系列战争是否源于正义,这本身就是值得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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