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两年的居民阶梯价改革方案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八成家庭电价将保持稳定,困难群体还可享受一定的免费电量。
日前,国家发改委在沈阳举行了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表示,居民阶梯电价的方案去年已经制定出来,并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去年应对新一轮物价上涨的过程中,方案又进一步做了调整。国家的总体要求是上半年推出居民阶梯电价,各地可结合各自情况相机抉择。
阶梯式电价是当前终端电价改革核心,此次发改委推出的新方案给予了各地灵活的选择权,但如何做到让政府、电网公司和消费者都满意,地方制定方案时能否做到透明至关重要。
第一档电价覆盖八成家庭
根据发改委之前公布的方案,阶梯电价方案会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覆盖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困难群体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费电量。高于地区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二、三档电力消费要多缴费,第二档每度电提价5分钱左右;第三档每度电调高2毛钱左右。
早在2010年,发改委就推出了《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但其后迟迟未实施。原因之一是受到当时高企的通胀因素制约,另外在计量、收费等细节问题上还需要探讨。
去年下半年至今,中国的通胀压力已经减轻,达到了推进改革的条件。虽然阶梯电价可能增加部分高收入居民的用电支出,但发改委此前也强调,对大多数居民家庭来说,电费支出基本不受影响,只有少数用电量多的居民家庭电费支出会有所增加。因此,总体而言,实行阶梯电价对通货膨胀影响不大。
各地自定标准
以全国平均为例,发改委此前测算的情况是,覆盖80%家庭的户均用电量为140度~150度。
由于发改委在制定阶梯分级时不是按照户均用电量,而是按照覆盖比例执行。因此,140度~150度的平均电量只是参考,各地可以按照覆盖当地80%居民家庭用电量的实际情况划定阶梯电量。
中国居民户均用电量在地方和城乡之间差距极大。以发改委所提供的2009年数据为例,当时,全国居民户均月用电量约90度,但浙江居民户均月用电量约130度,与之相邻的安徽却只有70度。城乡用电差别也是如此,2009年,城镇居民户均月用电量约为140度,而农村只有60度。
所以,在各地最终确定的第一档标准用电量中,浙江的用电量标准可能会高于安徽。由于城市居民户均用电量高,农村居民户均用电量低,用平均覆盖率方法来确定分档标准,农村居民的电价应该不会有所提高。
不过,下一步各地需要制定定价的方案、思路并经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可能还会经历激烈的讨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中心主任林伯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各地在如何确定电量时肯定会有争执,特别是确定第一档用电量的时候,因为政府掌握着更为翔实的用电数据信息,因此如何在听证时做到透明公开是取得居民赞成的关键,如果能拿出当地往年的家庭数据作为划分标准,应该不会引起很大的争议,是相对公平的做法。
发改委所确定的改革的时间要求是总体上在上半年就推出,如何在短时间内组织听证、向居民传递准确信息需要妥善安排。
据悉,一些地方已经开始着手听证准备。3月25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荐甘肃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听证会参加人等有关事宜的公告》称,将于5月份召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据多家媒体报道,吉林省物价部门计划在2012年上半年实施居民阶梯电价。
细节是操作难点
特别是一些细节问题,可能是听证和阶梯电价实际操作中的难点,也是此前征求意见时居民集中反映的焦点。
比如,目前的阶梯电价改革方案是按照以家庭为基础、一户一表的基础实施设计的,但全国仍有1亿多的合表用户,还有的家庭人口较多,这样的情况如何实施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需要推敲。
又如,北方冬季取暖用电,南方夏季制冷用电,阶梯电价如何考虑用电的季节性因素?按照一些研究者的建议,可以按照季度设置分档标准,或者按照季度或以年为周期来计算阶梯电费,但具体方案也需要各地听证讨论。
另外,发改委虽然规定了会对低收入人群实施补贴,但对低收入户用电免或者赠的操作还需要一些细则规范。
由于长期的人为压低电价,我国的电价水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对美国、日本、巴西、俄罗斯等39个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电价水平的统计,我国工业电价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0%,居民电价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40%。自2008年以来的历次电价调整中,居民电价在幅度上都低于工商业电价,高用电量居民较低用电量居民享受到了更多政府交叉补贴。
彭森也表示,居民阶梯电价的改革,比较好地体现了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方向,也体现了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对收入分配关系适当调控的总体原则。
(本报记者李毅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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