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安排》)下发。通知明确了今年基本医保建设、巩固完善基层综合改革成果、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三大任务,指出将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用综合手段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工作安排》明确,今年将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
如何破除县级医院的“以药补医”机制?《工作安排》提出,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
《工作安排》特别强调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姚岚指出,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是改革最关键的部分,也是最难落实的部分。“为什么讲政府投入?因为投入与公益性正相关,投入得多,医院就可以让老百姓少交点费。医院不用再靠消耗成本、浪费资源来获取收入。”她说。
姚岚介绍,目前政府补助公立医院的比例一般只占总收入的5%—10%,而且没有纳入地方的预算安排。按照国外公立医院的做法,政府投入一般要占到20%,其余80%为医保支付。
适度放权公立医院
《工作安排》明确,今年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落实集中付款和供应配送,提高配送率。
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探索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机制,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紧缺品种可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深化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自主权,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重点选聘好院长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
《工作安排》还提到,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根据改革需要,在绩效工资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
四川省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赵聪认为,适度放权,有利于医院更好地维护公益性,提升服务质量。该医院从去年起进行了改革,将原本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人事权、科室设置权等权限用起来,进行规范化管理,如今医院的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大幅下降,社会效益得到体现。
社会办医将有细则
《工作安排》提出,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明确省、市、县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各地应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等有关部门要限期清理修改相关政策文件,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鼓励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支持。
姚岚认为,我国鼓励发展的民营医院必须走高端、专科模式,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社会资本办医,应该强调医院的长期发展,拒绝赚黑钱、快钱,注重非营利性和社会效益。
《工作安排》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300元左右。
2012年,将积极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统筹区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加强付费总额控制,建立医疗保险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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