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代价——武汉特大银行爆炸案引发对第二代农民工心理教育关注
新华网武汉5月14日电 5月1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武汉建行网点爆炸案主犯王海剑因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的武汉“12·1”爆炸案,造成2人死亡、10多人受伤。主犯王海剑今年25岁,是个农家子弟,拥有过硬的家电维修技术,完全可以凭技术在城市立足。他为何犯下如此惊天大案?
“如何让炸药迅速换成钱”刺激几个“80后”的神经
5月14日开庭时,6名法警将王海剑、王伟、王安安三名被告人押上法庭。三人均稚气未脱。其中,个头最矮的王海剑看起来面容秀气、稚嫩,身高不足一米七,瘦小单薄,让人很难与凶残的爆炸犯联系起来。
王海剑1987年出生在湖北省枣阳市十里庙村一个贫穷的农家。初中毕业后,他进入枣阳市技校学习电子维修。在村里人看来,王海剑是忠厚老实的乖孩子,每次回家都热心帮村民修电视、电扇,被奉为全村孩子的学习榜样。
2005年,中专毕业后,王海剑南下广东,在一家工厂里做维修工。两年后,他辗转武汉开了一家小店经营家电维修。凭借过硬的技术,他赢得了良好口碑,也逐渐有了积蓄,生活正向他展示良好的前景。
但渐渐地,王海剑在眼花缭乱的世界迷失了方向,如何挣更多的钱成了他重要的人生目标。2010年10月,他开始对炸药产生兴趣,并经常上网搜索相关资料,购买书籍自学研制方法。
王海剑说,刚开始,他想将炸药卖给矿山和炸鱼的,甚至还印发名片做广告,但最终一单生意都没做成。这时,王海剑与店里的老顾客王伟成了朋友。王伟是武汉人,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湖南一家景区驻武汉的办事处工作。王伟告诉他,自己有途径可以销售炸药。
2011年3月,由于店面被拆迁,王海剑搬到了王伟的租处继续试验,并邀约来儿时的伙伴王安安。不久,因操作失误引发爆炸,王海剑左眼受伤并住院治疗一个多月。他不仅花光了多年的积蓄,还欠医院一笔医疗费。
“炸药如何能迅速换成钱?”不久,一部电影给了他们“灵感”。轰的一声爆炸,运钞车被冲天火光吞噬。电影里闪过的场景,不断刺激着这几个“80后”男孩的神经。可怕的是,当王海剑向王伟、王安安明确提出通过爆炸的方式抢劫运钞车,得到了两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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