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连着民生之本,一头牵着国民经济,改革如何寻找“国情平衡点”?
在资源价格改革中,迟来的“市场化”之路,并非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步到位”。改革的审慎、稳妥,取决于三大关键:
——充分尊重和广纳民意,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改革必然涉及利益的调整。如果没有大多数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任何改革难言成功。
从被动接受“行政命令式”的单边涨价,到建立表达民意的听证会制度;从听证会上全部代表“同意”涨价,到最近江苏阶梯电价调整没有一名代表表示完全赞同……值得肯定的是,在近些年调整资源类产品价格过程中,各地民意的分量正在逐渐加重。
不过,一些地方在推进资源价改过程中,罔顾民意、假借民意的行为还时有发生;“打过招呼”的代表多,“不同声音”的代表少……旧弊不除,改革难成。“‘闭门造车’地设计改革方案行不通,根据百姓呼声及时调整完善改革才是关键。”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说。
——公开、透明的成本监审,是改革顺利进行的保障。
多年来,水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涨价,最受诟病的就是真实成本不透明,涨价理由含糊,“糊涂账”变成“糊涂涨”。
最近广州市上调水价进行的“成本监审”中,每方水就被“挤”出了0.35元的水分,相当于水价真实成本的17%。
其实早在2002年,国家发改委就制定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2006年,又进一步制订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成本不公开,改革机制不透明,阻碍了改革。
傅涛表示,成本监审应该成为资源价改的首要“关口”,既要体现对成本的“筛查”作用,把不应让公众承担的成本剔除出来,也要明白及时“晒账”,用科学、公平、透明提升公信力。
——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是改革成功的关键。
水电油气等资源类价格改革,关系着政府、公用事业企业、居民等多方利益。作为生活必需品,资源类产品价格既不能因价格过高而冲击基本民生;又不能使政府特许经营的公用事业企业长期“扛”亏损;也不能让政府“大包大揽”,全由财政买单。
世界各国无论是国有经营,还是私营模式,都极其注重政府对公共事业产品价格的监管。“我国资源类价格改革方向应该是市场化,通过稳步提高价格来实现资源价值,配以资源税改革和资源补偿费改革同步实现。”骆建华指出。
改革“平衡点”的关键,是根据各方“承受力”,实事求是制订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的人性化不容忽视。”骆建华说,资源类产品改革中,应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补贴,不能挑战老百姓刚性需求的极限。
与此同时,改革还需把握节奏。水电油气属于基础类价格,密集调价并不利于经济稳定,而改革一步到位也不现实。要充分考虑基础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更要谨防跟风乱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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