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频发,长途客运堪忧
据公安交通部门调查,近年来,超长途汽车客运引发10人以上交通事故屡屡发生。
2010年5月23日,长深高速公路辽宁阜新境内,一辆大型卧铺客车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33人死亡,23人受伤。
2011年7月23日,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信阳境内,一辆大型卧铺客车违法装载化学品,行驶途中起火燃烧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
今年1月3日沪昆高速湖南中方县境内路段发生重型挂车与大客车相撞,造成13人死亡,41人受伤。
今年1月4日,沪昆高速公路贵州黔南段发生的长途客车翻车事件,导致18人死亡。
“从调查结果分析,存在驾驶员疲劳驾驶、公路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客车设计安全标准偏低、运输公司管理混乱等多种原因。”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应朝阳分析认为,超长途汽车客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长达十几小时、数十小时的连续驾驶,即使是轮换驾驶,驾驶员蜷缩在车厢内也很难得到良好休息,疲劳驾驶是常态;此外,跨省驾驶路况复杂,经常遭遇夜间行车、恶劣天气,驾驶员不熟悉路况,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
2011年9月到10月间,上海、天津、湖南连续发生三起因大客车侧翻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专家指出,这些大客车在安全防护性能方面存在缺陷:车辆重心偏高、侧倾角较小,容易发生侧翻,没有全承载式的钢架结构,车辆一撞就散。
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标准应当以保障道路安全为首要目的,70至100厘米的标准很难有效防护大型、中型车辆,尤其是公路养护时,铺上沥青,随着路面高度不断上升,护栏几乎形同虚设,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与此同时,长途和超长途客运中,超速、超员、随意上下车以及私自改变线路等极具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包括一些客运公司与客车之间的“挂靠”或承包经营关系,导致这类车辆的安全管理松懈,存在“以挂代管”“挂而不管”“包而不管”等多方面的安全隐患。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