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良国际回购付出超过10亿港元并将退市,上市保荐人被罚4200万港元并被撤消保荐牌照
6月20日,苦苦等待的股民们终于看到曙光。
这一天,经过12天的审讯,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夏利士法官应证监会申请,在其对洪良国际进行的法律程序中作出命令,饬令洪良向之前在首次公开招股中认购洪良股份或在二手市场买入洪良股份的投资者,提出回购建议。回购价将为每股2.06港元,即洪良股份停牌时的收市价。
法院命令洪良国际在28天内向法庭缴存1.98亿港元款项(之前已根据临时命令冻结了8.32亿港元款项),并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一项决议案,向大约7700名现时持有洪良股份的公众股东回购他们获配发或已买入的股份。
这样,洪良国际将一共付出10.3亿港元,为两年多前不负责任的行为“赎罪”。根据协议,洪良国际完成回购后,未来将从香港交易所退市。
对于事件中的另一个关键角色、洪良国际的上市保荐人兆丰资本,香港证监会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对其处以4200万港元的罚金,相当于其作为洪良国际保荐人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并撤消了其保荐牌照,这是香港证券市场上最大的一张罚单和最严厉的处罚。
中银国际证券执行董事白韧表示,保荐人作为新股上市的第一责任人,上市公司财务出现丑闻,其责任当然要被追究。证监会严厉处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新股市场,对其他想通过账目造假来上市骗钱的公司也是一种震慑。
首次成功逼令违规上市公司“回吐”,保障大众利益立下里程碑
此次事件中,香港证监会成功帮助中小股民索回权益,赢得了市场赞誉。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这是香港法院首次依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颁布这类命令,藉以对违反该法例的行为作出补救,同时也为证监会保障投资大众免受不当行为损害的工作,立下重要的里程碑。
有投资界人士表示,这是证监会首次成功逼令违规上市公司“回吐”,将成为先例,为同类案件的受影响投资者带来一线生机。白韧也表示,此次证监会雷厉风行处置事件,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来说是巨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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