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 理想能否照进现实?
2012年07月04日 14:09:42来源:
新华网
空巢老人留守之痛
得知“常回家看看”被写入草案,杭州老大爷许仁义高兴之余又深深叹了口气。“我和老伴有两个小孩,都已成家在北京,他们每年轮流着回家过年,一家人很多年没有团聚了。”许仁义说,希望子女多回来,但考虑到在外面打拼不容易,又不忍心让他们回来。
近年来,空巢老人的悲剧事件频频刺痛社会。去年,杭州两位受过高等教育的老人在家中自杀。在外人看来,两老人有高退休工资,晚年并无忧虑之处。然而事实是,由于子女常年在国外,大家忙得电话一年都打不了几个,两老难以忍受孤独而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浙江省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先益说,虽然老人的生活保障水平较以往已大大提高,但精神生活的满足情况还不容乐观,“常回家看看”入法是件好事,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但是法律必须要明确一些实际问题,如多少频率算‘常回家看看’,如果做不到会有什么后果,国家能否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回家分担部分成本”等等。
标签:常回家 老年人 百善孝为先 可操作性 用人单位责任编辑: 瞿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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