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寰要求签家庭协议
霍震宇指出,霍震寰于2007年至2008年间要求三房人签署四份家庭协议,承认他个人拥有家族企业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350万股、3间总值7亿港元的离岸公司全部股份,及3个与父亲联名持有的7.3亿港元存款银行户口。其中一份家族协议列出属于遗产的珠宝清单包括红蓝宝石、翡翠及其他价值连城的宝石,霍震寰声称总值9000万港元,并会自行决定如何分配给三房各成员。
最后二房及三房成员全部签署家庭协议,并获分配5亿港元遗产,唯独霍震寰所属的长房兄弟姐妹及母亲吕燕妮拒绝,霍震寰遂于2008年7月与长房兄弟姐妹开会,声言拒绝签协议的成员将“一无所获”,只能每月从遗产支取款项。
霍震寰声称海外公司股权及户口资产,价值仅14.36亿港元,但霍震宇认为估值远不止此,要求胞兄公开信息交代账目。
家族14人成为被告
目前,霍英东妹夫蔡源霖已经去世,妹妹霍慕勤也年届85岁,霍震宇表示曾多番尝试接触姑母,但没有结果。
2011年12月,霍震宇的一纸诉状将霍家的财产争夺案引爆。作为霍英东遗产执行人之一,霍震宇状告包括霍震寰、霍慕勤及霍英东三房在内的16名家族成员,要求法院罢免霍震寰和霍慕勤两人的遗产执行人身份。现年85岁的霍慕勤是霍英东先生的胞妹,霍震宇的亲姑妈。
霍震宇指控称,在担任遗产执行人过程中,霍震寰侵吞家族遗产,而姑妈霍慕勤年纪老迈,因此希望法院宣判由香港前上诉庭副庭长罗杰志与他本人共同作为遗产执行人,并要求霍震霆交出霍英东生前用来记录财产的数簿。诉讼状指出,霍震霆在父亲去世后取走了一个公文包,里面的笔记本记下了霍英东名下的资产和财务资料。
今年4月,霍震宇再次告到香港高院,将16名被告改成了14名。据了解,14名被告都是霍氏家族的成员,包括香港立法会议员霍震霆。据知情人士透露,在霍家内,大部分人并不愿将这个纠纷公之于世。
据悉,2006年霍英东去世,留下37亿美元的家族财富。此后,香港经济迅速复苏,到2008年,福布斯估计霍氏家族财产水涨船高,升至45亿美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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