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网站今日公布2011年绩效报告。根据该报告,2011年,审计署审计(调查)单位673个,全年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66.8亿元,其中:查出违规问题金额718.2亿元,查出损失浪费问题金额148.6亿元。
报告指出,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有93%已经整改。此外,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还为国家增收节支94.6亿元,挽回(避免)损失60.7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7亿元,核减投资(结算)额2.3亿元。
报告指出,2011年,审计署从完善国家治理、推进深化改革出发,密切关注审计发现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因素,密切关注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审计工作的宏观性和建设性。
一是积极推动整改,加大了督促和跟踪力度。各地各部门不但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还普遍建立健全了整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11年,审计署向被审计单位及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510条,其中已被采纳1073条,占83%。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942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581项。
二是积极提出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的建议,为中央决策及有关方面完善制度提供参考和依据。向国务院上报了212份专项审计信息,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向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各类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2010篇,其中被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用1659篇次,占83%。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等535份。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继续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截至2012年7月底,已向社会发布2011年度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43份,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切实维护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审计的公信力。
此外,审计署坚持把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作为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在审计中,注重深入研究违法违规问题的特征和趋势,坚持以财政资金为主线,以国有资产资源为抓手,紧紧盯住工程建设、土地及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交易等关键环节,有重点地加强监督。
同时,审计署坚持深挖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查核大量资料,核实海量数据,深入调查取证,付出了大量艰苦努力,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事项177件。
报告称,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级别高,多发生在银行放贷、保险理赔、国有企业投资、土地和采矿权出让、工程招投标等环节。对移送处理的各种案件线索,审计署及时跟踪相关办理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告。
2011年,审计署公告了已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结的69起案件和事项的结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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