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审计署网站发布了“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工程管理中心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0年,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中国铁路宣传片,未达到预期效果。
审计发现铁道部2011年年初部门预算部分未提出细化分配方案,至当年10月才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2011年,铁道部通过所属工程管理中心申请的中国铁路“走出去”专项预算500万元,实际未执行。2011年,铁道部为实行经费自理的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申领基本支出预算310.13万元。至2011年底,铁道部未按规定将第七届世界高速铁路大会会议费结余1538.66万元收回纳入本级法定账册核算;对应收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已注销企业兴铁物资公司的账款共242.43万元,账龄超过7年仍未清理。
审计发现,铁道部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具体是:已处置行政房产账面价值89116.09万元,未按规定核销;建筑面积共22471平方米的5处行政房产未按规定纳入法定账册核算;建筑面积共7006平方米的另9处行政房产未进行资产评估,均按1元价值核算。2009年至2011年,铁道部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所属机关服务局出租214处行政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共7014.03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2009年至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将部分房产及配套设施对外出租,取得出租收入共11370.38万元;另将22套房产无偿出借给铁路施工企业及物业保安使用。2009年至2011年,部本级委托所属机关服务局管理的职工住宅建设项目未计入基建项目决算报表,涉及投资7426.79万元。至2011年底,所属单位账面价值共9415.73万元的资产未按规定在会计决算报表中反映。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铁道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未及时细化和“走出去”专项预算未执行问题,要求将预算及时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严格执行有关预算;对为经费自理单位申领基本支出预算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对未经公开招标拍摄铁路宣传片问题,要求铁道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会议收支结余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收回;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组织进行清理,完整准确地实施核算管理;对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出借房产和出租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要求规范资产出租行为,补办审批手续,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会计决算报表反映不完整和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铁道部及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尽快清理挂账事项,加强基建项目核算与管理。
铁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铁道部高度重视,在审计期间对相关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组织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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