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南京市残联总算喘口气——从本月10日起,《南京市残疾人免费乘坐本市车船意见》实施,全市11万已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开始免费乘坐“本市具备刷卡设备的公交、轨道交通和轮渡航线”;其余40万未持证残疾人,也将从12月1日起,凭开通免费乘车功能的市民卡享受此待遇。
“财政、交通及公交、地铁、轮渡等部门十分支持配合。”作为牵头部门经办人,市残联维权处的石顺喜有感而发,“不过,实际操作中会不断有新问题向我们提出挑战。”
老石口中的“挑战”,是指协调会上,公交、地铁、轮渡等部门多次提出,随着免费出行残疾人增多,万一他们在车船上有个闪失意外,能否从保险赔偿渠道予以分摊,减轻交通运营企业的责任负担。“他们担心得有道理。残疾人的身体特点,决定他们发生意外风险的概率会更高。如果不超前考虑应对,不仅会造成工作被动,还会让这件惠及50万残疾人的好事大打折扣。”老石也有几分忧虑。
目前,乘客在车上发生意外事故如何处理?记者问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处处长朱明明。他答,不管是付费还是按规定免费的乘客,包括70岁以上持老年卡免费乘车老人,万一在车上发生意外,公交企业都会视情况承担相应责任,“但尚无统一赔付标准”。记者联系因急刹车而在公交上摔破腿的71岁王老太太。上月,她除获赔医疗费外,还通过子女吵闹,“争取”到800元营养费。记者问:“是不是有点过?”她理直气壮道:“公交每张车票、每个座位都买了保险,不赔白不赔。”谁说的?“网上说的。”记者一查,真有网络媒体说“公交、地铁票本身就含意外险”。
记者就此请教对外经贸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教授。他说,自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停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后,从2009年3月1日起,公交、地铁票中不再含意外伤害保险。但公交、地铁企业会缴纳营运车辆责任险、交强险等,这些保费有可能摊进票价,但不承担每位乘客的意外伤害保险。至于“每个座位都买了意外险”的说法,不属实。
也就是说,目前公交、地铁中发生的人身意外赔偿,主要靠官方或民间协商解决,保险公司并未介入。如果南京残疾人免费乘公交、地铁、轮渡时发生意外,照惯例,赔偿仍由“协商解决”。
朱明明坦言,协商中常常是“企业吃亏”,甚至还发现碰瓷、无理取闹的。“今后,要是遇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处理起来会更慎重,赔付的尺度可能会更宽,从而加大企业的处置成本。”他希望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加入理赔,减轻企业调处和赔付压力。
“关键是谁出保费。叫残疾人自己出?不合适,也违背保险自愿原则。”石顺喜也希望借助保险力量,打破交通运营企业有事“独自扛”的格局。
就在朱明明和石顺喜一筹莫展之时,从北京市传来新闻——全市近41万名持证残疾人将人手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凡在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免费参观博物馆等公共场所期间出现意外伤害事故,都可获得最高额度6万元的赔偿。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在发生意外后,还可享受1万元的紧急垫付。
昨天,北京市残联维权部关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随着越来越多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他们的安全保障和责任,成为残疾人及提供免费服务单位新的担忧。北京市残联通过统一投标争取财政拨款600万元,为全市持证残疾人在中国人保财险投意外伤害保险一年,自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这也是全国首个由政府埋单的残疾险别,购买的意外伤害险保额总计246亿元。
“这体现了对残疾人的双重保障关怀。”王国军教授解读说,如发生意外,残疾人不仅可得到公共交通企业和公共文化单位的相关赔偿,还可得到保险公司的追加理赔,福利叠加,互不冲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客观上也会减少受损方和服务方的冲突和对立。
中国保险法研究会理事李青武副教授认为,意外伤害险具有保费低、保额高等特点,如政府为残疾人花这笔钱,十分值得。不过,他提醒:“无障碍车辆、设施必须随后跟上。如果残疾人出门难或出不了门,这个保险的效力和覆盖面就要大打折扣。”
石顺喜也悄悄算了笔账:如果南京市政府给残疾人买意外险,对目前11万持证残疾人来说,每年要161万元;对全市50万残疾人来说,每年要732万元,都不是小数目。但既然南京已经迈出残疾人免费乘车船这一大步,今后,即使不照搬北京的做法,也会有“更南京”的智慧之策。想到这里,老石的眉头一下舒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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