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村文明行动”开展一年 文明新风拂乡村
2012年09月07日 11:32:47来源:
齐鲁网
山东省今年将把各地开展“乡村文明行动”考核结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评选考核体系。凡是“乡村文明行动”开展不好的市、县(市、区)、乡镇和单位,一律不允许申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这是记者从29日召开的山东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会上了解到的。
山东省从2011年4月在全省开展为期5年的“乡村文明行动”,围绕村容村貌、村风民俗、乡村道德、生活方式、平安村庄、文化惠民六方面内容建设文明乡村,活动开展近一年来成效明显。近日,省文明委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山东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41个,进一步增强了该项工作的领导力和执行力。下一步,将依据《乡村文明行动考核办法》和《乡村文明行动执行标准(试行)》,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检查考评,对各地开展“乡村文明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考核督导,考核结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评选考核体系,强化日常通报、定期调度、督促检查,巩固扩大“乡村文明行动”实际效果。“乡村文明行动”开展不好的市、县(市、区)、乡镇和单位,一律不列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申报、推荐、评审范围。
据了解,目前全省各地普遍研究制定了具体考核验收办法和实施细则。例如济南章丘市已经把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列入市委市政府《全方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十大民生工程,强化文明单位管理考核,督促各级文明单位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推动了“乡村文明行动”顺利开展。
标签:责任编辑: 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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