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案的庭审有哪些特点?本案6名被告人均为非中国公民,不通晓汉语,如何保证法庭各方的顺利沟通?有外籍人员出庭作证,佐证糯康集团犯罪事实,法庭是否对其进行了必要保护?
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近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就网民关注的上述庭审话题,采访了本案的公诉人、受害人代理律师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等有关人员。
“10.5”案庭审亮点多
“10.5”案的庭审具有哪些特点?专案组证据组组长、云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聂涛说:“老挝派3名警察来华出庭作证,泰国派10名警察和目击者出庭作证,是这次审判中的一大亮点。”
在谈到本案庭审特点时,庭审诉讼参与人们无不感慨万千。公诉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邓水云认为:“通过国际司法合作、包括警务协作将外国犯罪嫌疑人移交中国司法机关进行公诉审判,在我国司法史上很少见。”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律师潘克说,本案的被告是外国人,审判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还创新使用了当庭翻译和同声传译,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此外,法律援助中心为糯康等被告人指派了辩护律师。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丽说,自8月13日接受指派担任糯康的辩护律师后,就投入到了准备工作中。“参与这个案子的最大的感受是,被告人充分享有了刑诉法规定的被告人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当庭翻译保障沟通
本案6名被告人均为非中国公民,不通晓汉语,如何保证法庭各方的顺利沟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蔡顺斌说,为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庭审正常秩序,在开庭期间,昆明中院共安排了6名傣语翻译和3名拉祜语翻译,并首次采用了同声传译与现场翻译相结合的形式,2名傣语翻译和1名拉祜语翻译在法庭进行现场翻译,其余人员在后台进行同声传译。
庭审时,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阶段,主要由同声传译人员进行翻译,前后台翻译形成一个系统。
担任糯康等被告人翻译的傣语翻译人员说:“傣语在境外、境内的使用都有差别,不少意思的表达有专门的名词,翻译需要仔细推敲。”
参与设计本案庭审翻译形式的法庭工作人员说,在设计这种法庭翻译模式时,对庭审各方交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做了充分的考虑。“一旦出现被告人没有听清后台翻译的情况,前台翻译能即使补位。”
证人保护有效贯彻
有外籍人员出庭作证,佐证糯康集团犯罪事实,法庭是否对其进行了必要保护?公诉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武广轶说,“10.5”案庭审中,根据中泰、中老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泰国、老挝等国相关人员出庭作证。庭前沟通时,证人提出了保护申请。昆明中院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证人采取了充分、到位的保护措施。
根据2012年3月1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第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第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第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第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等多项必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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