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中国政府应进一步发挥好民间力量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5日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政府应进一步发挥好民间力量,共同做好对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
报告显示,五年来,社会救助工作初步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操作程序科学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目标,对于保障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朱永新委员认为,近年来,中国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就是明显的,但还应注意到,要充分发挥好民间慈善机构的作用。
“尽管目前中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一些进步,但民间慈善机构申请注册仍面临程序复杂,难度大等问题,希望国家能够进一步规范、畅通民间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途径。”他说。
“民间力量在社会救助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应提供更进一步的政策支持和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民间力量更好地参与社会救助。”严以新委员如是表示。
来自广西的全国人大代表潘雪红说,目前社会救助工作趋向社会化,政府、民间应当合理分工,特别是一些能够交由社会组织办的,就应放手交给社会组织去办,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以支持。
近年来,社会救助对象不断增加,救助内容不断拓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的现状已经难以适应现实需要,这一问题也引起与会人员的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吴金亮说,在基层,人员不足、经费不足是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如确定低保对象的前提是要对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进行核查,但核查工作需要走街串巷,走村入户,进行详细调查。按一个乡镇大约有2000名低保对象计算,一两个民政助理员根本忙不过来,工作经费也是感觉明显不够。
“我感觉,目前情况是政府干得忙不过来,民间力量却发挥不够。”潘雪红建议,随着民间组织的进步和成熟,政府应当考虑充分整合这些资源和力量,并出台激励政策,调动他们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
方新委员说,社会救助工作还应重视救助理念的转变和跨越,要把“输血式”救助与“造血式”救助相结合,把扶贫帮困与促进就业、提升能力等措施相结合,最终使救助对象通过自食其力融入社会,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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