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至上,公车改革方能成功(回首十年)
浙江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罗悦明
杭州的公车制度改革发轫于基层。2002年,杭州的西湖、余杭、下沙等地部分乡镇街道因为干部外出任务多,有限的公车满足不了需要,购置新车又需增加财政经费,因此开始尝试取消公车,以补贴的方式发放给干部,由他们自行安排公务出行。在最早“吃螃蟹”的西湖区三墩镇,改革当年就节约财政经费50万元,相当于上年度该镇公共交通支出的70%。更重要的是,镇纪委没接到一封关于干部公车私用方面的信访件。
基层的这一做法,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关注。200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杭州随即成立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着手推进全市的公车改革。2005年,杭州出台对区县(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当年全市就有6个区启动了公车改革。
试点单位的成功,让我们坚定了加快全市公车改革步伐的信念。2009年,杭州出台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了“单轨制、货币化、市场化”的改革理念和“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三年完成”的总体部署。2009年5月1日,市级机关公车改革正式启动,第一批21家单位的200辆公车被全部封存公开拍卖,副厅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专车,领取不同档次的车贴。在此过程中,市纪委监察局不仅扮演了“改革推动者”的角色,更行使了“执行监督者”的职责。通过纪律规定,确保所有公车都由产权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严禁车改单位滥用公共交通专项经费;车改人员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其它部门、下属单位、企业或自己职权范围的服务对象(企业或个人)无偿使用或借用交通工具、司机和报销私车开支等。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2个区、县(市)、开发区和141家市级机关实施了车改,在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基本实现了全面车改的目标。
十年不遗余力地推进公车改革,成效突出。最明显的就是公共财政支出的下降,以市级机关为例,车改后比车改前开支下降约1/3。现在,能在单位开的会就不去区、县(市)了,很多工作也改用传真、电话、邮件等方式解决,会议费、差旅费等明显下降,在更大层面上节省了公共财政开支。召开全市性大会,会场周边的交通秩序得到很大的缓解;领导到基层调研,基本上都是一辆中巴车集中前往;领导干部与老百姓一样自己开车、坐公交车甚至骑自行车出行,也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堵塞和根治了公车私用以及超编、超标购置配备公车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腐败”问题。
公车改革是一场涉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改革能否成功,关键要看政策是否具备“公信力”。十年来,我们在推进公车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公信至上”的理念,最大限度地防止了福利化、特权化的缺陷,这是改革能够顺利推进的关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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