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状告外国政府,不难
中国企业状告美国政府第一案
1981年,美国核潜艇在浮出水面时,撞穿日本货轮“尼肖丸”,致使船沉货没,大部分船员伤亡。美国政府赔偿了日本船员和船东的损失,却拒绝赔偿中国450万美元的货物损失。1982年4月7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相关货物的中国进出口公司在纽约起诉美国政府。美国政府认为中国和美国法院之间没有法律“互惠”(即同样情况下,美国公民不能起诉中国政府)而拒绝赔付。1982年,美国政府最终同意赔偿损失,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公司状告美国政府并获得成功的第一案。
通领集团完胜美国政府机构
2004年1月起,温州民营企业通领集团生产的漏电保护断路器销往美国市场。此后通领集团遭到美方竞争对手多次以侵犯专利为由的诉讼。2007年,美国竞争对手以专利侵权为由,将通领集团等4家中国企业诉至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ITC)。2009年,ITC裁定通领集团侵犯相关专利,并下达有限禁止令。2009年,通领集团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起诉ITC。2010年,法院驳回错误裁决,通领胜诉。
四大烟草企业状告澳大利亚政府
2011年11月,吉拉德政府提出烟草简装法案,引起烟草公司的强烈抗议。今年4月,英美烟草公司、日本国际烟草公司、美国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以及英国帝国烟草公司四大烟草巨头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立法违宪,侵害商标所有人的知识产权而不做赔偿等理由,将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告上最高法院。今年8月,澳大利亚最高法院裁定吉拉德政府提出的简装香烟法案有效,澳大利亚将成为全球首个实行此类法案的国家。
医药巨头再诉印度政府
2006年,印度政府拒绝批准瑞士跨国药厂诺华的一项专利申请。过去的6年,诺华一直通过诉讼,尝试推翻印度专利法里获取专利门槛较高的条例。今年,诺华再次就印度政府的专利法进行诉讼。本次案件于今年9月在印度最高法院进行聆讯,审理过程预计至少会持续两个月。
尤科斯股东向俄罗斯追偿千亿美元
2008年9月,英国GML公司联合包括日本和澳大利亚在内的49个国家向海牙法院提起诉讼。作为俄前石油公司尤科斯英方股东的GML公司认为,俄罗斯政府强迫尤科斯破产,违背了1994年的《能源宪章条约》。2009年12月,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作出有利于GML公司的裁决,为其向俄政府追偿高达1000亿美元的损失铺平了道路。
(本刊见习记者朱禁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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