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凌晨4时许,网友“安娜830321”发布微博:“好醉,还得开回家”。随后,该女子酒后驾车时丧生。
“好醉,还得开回家。”“安娜830321”的这条微博,本来是一句无奈的叹息,但却成了她最后的遗言。而夺走她生命的,又恰好是她自己所说的“好醉”!“安娜830321”的不幸遭遇,无疑是一记警钟,是用生命证实了酒驾的可怕。
分析“安娜830321”的最后一条微博,我们不难发现,其所表达出来的是一些酒驾者身上所有的共性:一是某种淡淡的无奈。喝酒了,也心知肚明自己不能再开车。但总得回家,于是硬着头皮去开车。这里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治酒驾是否可以从加强“代驾”服务、酒友及时提醒和劝阻等方面努力?可喜的是,一些地方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培养“代驾”行业,制定一些同饮者责任等规定。
二是明显的违法故意。酒驾违法,严重的如果构成醉驾则是犯罪,将会受到刑罚。这些基本的法律规定,对于每一个司机来说,在其考取驾照的第一堂课上,可能就已经知道、明白甚至熟记于心。但到了关键的时候,却禁不住侥幸、自恃过高等心理的驱使,对法律和自身安危、他人安危进行“选择性遗忘”。如何克服这种故意违法的心态,将其变成严格遵纪守法的意识,显然值得每一个司机深思。
三是酒后意识清楚但行为无法自控的现实。“好醉”是“安娜830321”对自己状态的评价。按照没有喝酒的正常人的逻辑,“好醉”的下一步,无疑是“不能开车了”。然而,对于已经“好醉”的人,她的思维和行为能力都已经出现了全面溃退。“好醉”没有引来自省,反倒得出了“还是得开回家”的不正常结论?这其中不是无奈,而是思维和行为混乱的证据。
“安娜830321”去了天堂,但她却用一句“好醉,还是得开回家”为所有的司机朋友们继续敲响酒驾的警钟。对比这句话,司机朋友们,特别是有过酒驾行为、酒后还欲开车者,有必要反思与自省,我们是否有过类似的心态,说过类似的话,或者做过类似的事情?比如“我喝酒了,但我没醉”,比如“我喝了也能开”,如此等等。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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