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员湄公河遇害案主犯糯康等4人一审被判死刑
2012年11月06日 14:38:47来源:
央视
11月6日,糯康(前)等6名被告人被押入法庭。当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制造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的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泰国水域遭武装人员袭击,船上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新华社 记者王申 摄
新华网快讯: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6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依莱、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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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昆明11月5日电 (记者史竞男、王研)记者5日从云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涉嫌制造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的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将于6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泰国水域遭武装人员袭击,船上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
今年9月20日,案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公诉认为,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糯康、桑康、依莱的刑事责任,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西卡、扎波的刑事责任,以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拖波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糯康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大量证据,当庭表示认罪,请求法庭从宽处理。
标签:湄公河|糯康|缅甸责任编辑: 郭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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