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1月6日电(记者史竞男、杨维汉、王研)11月6日下午,举世瞩目的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曾在湄公河流域“不可一世”的缅甸籍毒枭糯康被判处死刑,糯康犯罪集团其他骨干分子也依法受到相应惩处。
去年10月5日,糯康犯罪集团勾结泰国不法军人,在湄公河泰国水域劫持两艘中国货船“华平号”和“玉兴8号”,并将船上13名中国船员残忍杀害、抛尸入水,案情震惊世界。
时隔一年后,在中国庄严的法庭上,审判长铿锵有力地宣布:“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及正常的边境秩序,严厉打击跨国犯罪、有组织犯罪及严重暴力犯罪,保护中国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不受侵犯,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均应依法予以严惩!”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至有期徒刑8年不等的刑罚,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则判决共赔偿600万元人民币。
旁听席上,遇难中国船员的亲友们有的表情凝重,有的在擦拭泪水。“玉兴8号”船主之一何熙伦也是遇害者家属,他的哥哥何熙行、嫂子陈国英都在此案中遇害。他在自己博客上一篇悼念哥哥、嫂子的文章中写到:“我深知,若要还你们公道,必须是祖国为我们做主。”
宣判结束后,何熙伦走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席位,对记者表示,终于等到了这一期待中的公平公正的结果,“我认为对糯康等人应该执行死刑,否则哥哥嫂子会死不瞑目。”何熙伦说。
法庭认为,糯康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在湄公河流域实施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国家安全及该流域的航运秩序。
记者了解到,在东南亚主要毒品产地“金三角”地区,糯康被当地武装分子称为“教父”,掌控着这一地区最大的非法武装贩毒集团,并配备有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火箭筒、手雷等武器。近年来湄公河航运快速发展,船东和船员90%以上都是中国人,这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糯康集团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嫉妒和仇视。因此,他们针对中国船只和船员的抢劫等犯罪活动频繁发生。在湄公河上跑船的中国人几乎都有被拦截、抢劫的经历。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8年以来,糯康犯罪集团涉嫌针对中国船只和公民实施抢劫、枪击犯罪活动多达28起,造成16人死亡3人受伤。
“10·5”惨案是一起跨国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据中国公安部和云南省司法机关负责人介绍,此案发生后,中国与泰国、缅甸、老挝警方联合进行侦破,有关各国积极提供协助,为抓捕犯罪嫌疑人、收集犯罪证据付出了艰苦努力,使本案的办理成为国际司法合作的成功范例。根据中国与泰国、老挝有关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依法传唤了泰国、老挝13名证人出庭作证,证实了糯康犯罪集团的相关犯罪事实。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董林表示,该案的审判不仅世界关注,被告人所在国也极为关注。为此,中方主动邀请了被告人国籍国领事馆官员到庭旁听,让他们感受到了中国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司法文明。
据了解,目前,糯康犯罪集团主要力量已基本覆灭,残余势力也“作鸟兽散”,不会再对湄公河流域的安全产生实质性威胁。案件发生后,中国迅速启动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随着联合巡逻执法的开展,湄公河航运已基本恢复到案发前水平。今后,中国还将加强对湄公河老挝一侧陆上重点地段联合检查,推动水上巡逻向沿岸陆地共同打击犯罪层面延伸。
宣判后,糯康等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法学专家介绍,上诉后此案还将经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如果二审维持死刑判决,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
有关人士指出,此案的审理充分反映了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与周边国家紧密合作、全力打击国际犯罪,切实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正如案件公诉人在开庭审理时指出的:“对糯康等6被告人的审判,最重要的价值体现在中国有能力、有责任保护她的每一位公民;任何对中国及其公民的犯罪,无论罪犯为何人且藏身何处,中国都有能力、有责任将其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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