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放弃责任还是损害信用 基金公司高佣金问题再追踪
2012年11月27日 07:07:00来源:
新华网
拒绝降低佣金,已成“内部约定”?
基金公司一方面标榜自己是“专家理财,勤勉尽责”,而另一面又拒绝降低佣金,并表示高佣金率是“行业内部约定”,以此逃避广大基民的质疑。
易方达基金的一位高管说,“行业内部约定”的佣金率就是万分之八,如果易方达基金独自降佣金,恐怕会受到来自同行的压力,我们怕遭到全行业的封杀,所以谁也不敢出这个头。
一家基金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基金行业千分之一的佣金率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一次行业内部会议上确定的,是不成文的规定,当时普通股民支付给证券公司的佣金率为千分之三左右,为了体现‘量大优惠’,内部约定基金给证券公司的佣金率为千分之一,扣除其他费用之后约为万分之八。”
陈志明说,从易方达公司成立至今,每年和券商签订交易席位租用协议时,对于交易佣金率,不再讨价还价,都是按照行业内部规定的千分之一执行。
此间专家质疑,成品油价“涨的多、降的少”,也还“有涨有降”,证券市场的佣金率,上个世纪的定价,到现在“只涨不降”,恐怕有悖于市场规律,为何成了潜规则?
林江说,所谓“行业内部约定”,实际上就是一种行业垄断,是基金公司和券商之间的攻守同盟、利益同盟,为了攫取共同利益,让广大基民来买单。“这样做,不仅可以养肥券商和基金公司,还可以掩盖证券市场本身存在的问题。”
标签:基金公司|佣金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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