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放弃责任还是损害信用 基金公司高佣金问题再追踪
2012年11月27日 07:07:00来源:
新华网
能否降低佣金,检验监管部门作为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资本市场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基金业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明知佣金率过高,有关方面却“装聋作哑”。明知损害投资者利益,有关方面却拒绝纠正。记者就基金公司高佣金问题,要求采访有关部门时,有关部门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公司治理不符合本准则要求的,应当向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无正当理由的,证监会可以认定公司治理不健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
然而迄今为止,我国基金公司多年实行万分之八左右的高佣金率,还没有见过有哪家公司负责人因此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如果基金管理公司和券商之间的利益链条无法打破,散户基民只能选择离场。“要让散户基民恢复信心,必须依法加强对基金公司行为的监管。”广州一位基金研究专家说。
刘俊海说,有关部门应该切实担负起对本辖区内基金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基金销售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基金监管机构应该对各地区的基金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标签:基金公司|佣金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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