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2月5日电 记者5日从此间举行的“全国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商务部等六部门日前出台意见提出了10项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
根据这份《关于规范和促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的意见》,上述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对边境经济合作区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支持力度;设在西部地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内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在2020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赋予边境经济合作区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旅客运输)、国际货运代理、批发等行业的审核管理权限。此外,意见还就土地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劳务合作和工程承包以及人员往来便利化等方面提出了鼓励政策和支持措施。
自1992年以来,中国累计批准设立了包括云南河口、内蒙古满洲里、辽宁丹东、新疆伊宁等15个边境经济合作区,总核准面积92平方公里。
商务部副部长王超在会议上表示,过去20年来,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经济实力快速增长,特色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对外贸易加快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兴边富民效果显著,带动了与周边国家的经贸交流,有力促进了沿边开放和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边境经济合作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3亿元人民币,工业总产值567亿元人民币,进出口总额14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5.6亿美元。
王超同时指出,当前边境经济合作区正处在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边境经济合作区在发展中仍存在发展模式比较单一、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发展空间不足、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据了解,商务部日前印发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边境合作区总体发展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2015年末达到980亿元人民币;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4%,达到8亿美元;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7%,达到90亿元人民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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