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本月起肺癌胃癌等11个病种实施“一口价”
2012年12月15日 14:53:16来源:
扬子晚报
从本月起,肺癌、食管癌、胃癌等1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定额收付费。昨日,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江苏省提高城乡居民肺癌等病种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记者获悉,加上今年8月份试行的白血病等7大病种,江苏目前共有18个病种实施“一口价”。
记者了解到,此次加入“一口价”队伍的病种一共有11个,分别是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甲亢、唇裂、腭裂。“符合这些病种的医保患者不管最后医药费花了多少,出院时只需要支付个人部分就行,其余的由医院和医保机构结算,像肺癌、食管癌、胃癌等,如果需要实施放化疗,放疗、化疗费按照每个疗程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但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每疗程最高结算标准,超出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负责人士说。
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非常清楚地表明了每个病种的“政府指导价”。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病种定点救治医院以县级医院为主,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需要也可选择具备条件的三级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这个一口价也不是不变的,各统筹地区可按情况作出上下不超过10%的浮动。”
此外,首批纳入试点的7个病种分别是: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手术治疗、宫颈癌手术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
标签:胃癌|肺癌|医保责任编辑: 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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