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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为网络信息安全装上“法律之盾”
2012年12月29日 08:22:35来源: 新华网 霍小光 崔清新 陈菲

  保护个人电子信息

  一位网友抱怨,自己在国外出差还接到国内打来的推销电话,损失不少话费……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中国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泄露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网上诈骗、网络谣言等行为也“应运而生”。

  专家指出,我国有关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规范还比较分散,必要的管理措施缺乏上位法依据。对此,决定开宗明义指出出台这部法律是“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决定第一条就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针对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决定规定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评价说,近年来网络个人信息的大量泄露严重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干扰,这部法的出台将有利于保护网络环境中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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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加强网络法制建设

标签:网络信息|网络法制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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