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为网络信息安全装上“法律之盾”
2012年12月29日 08:22:35来源:
新华网
实行网络身份管理制度
今年4月,浙江台州公安机关破获了一个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的犯罪团伙。他们通过玩家电脑植入木马盗取游戏账号,然后将盗取来的账号放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出售。
警方分析,正是由于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租用的服务器不需要实名注册,并在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虚拟货币交易一般不需要实名认证,增加了公安机关的打击难度。
针对这些现象,决定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或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等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说,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网络身份管理,可以实行后台的身份管理办法,用户在发布信息时可以选择使用其他名称。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认为,完全匿名环境下如何确认和保护合法权利皆为梦言。决定这样规定实现了“以实名保护合法权利,以匿名构建自由交流之环境”。
标签:网络信息|网络法制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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