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如果让中国网民贡献一个热词,无疑,“网络反腐”难逃法眼。
从年初的广西来宾“床照门”,到陕西“微笑局长”杨达才;从重庆雷政富的不雅视频,到太原公安局长之子打交警……这一系列事件,皆由网络率先起底,围观网民集体发力,一步一步将反腐线索升格为公共事件,最终用鼠标点开纪检部门反腐调查的按钮。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反腐已经成为一种群众监督权力的新形式。如果说,发生在2008年的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事件,以“剥洋葱”式的递进速度还略显迟滞,那么,2012年发生的雷政富63小时被免事件,则凸显了强力反腐的中国速度。在经历了“房叔”、“表叔”、“雷人”等一系列事件的洗礼后,民间网络反腐作为一种信息时代的新型反腐败模式,已经逐渐摆脱先前的青涩阶段走向成熟。
互联网在反腐败中的独特作用业已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2009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党的建设辞典》正式收录了“网络反腐”这一词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网络反腐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公众参与是最有效的反腐渠道,应该给予鼓励。”
2012年12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来到深圳视察,他与互联网企业员工座谈时说:“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对人类的生活、生产、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很大的进步推动作用。今后在互联网的发展与建设中,从法规建立完善到技术的发展各方面,都希望你们更多地建言献策。”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2年7月,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5.38亿。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互联网开辟了一个反腐新战场。民间网络反腐愈来愈被普遍关注,相关机构也开始把民间舆情当作一个有力的沟通帮手。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纷纷建立反腐举报网站,在网上开辟了举报通途,一些官员也不时通过网络与网民互动,收集民情民意,对发现的腐败线索及时督促有关机关查处,这些官方与网民联动反腐的举措,构成了当今网络反腐的独特风景线。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浦兴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络反腐是依靠群众提供线索,这种效果超越了传统专业机构的反腐,但关键在于不能光靠群众,也不能光靠机构,两者需要结合起来。
专家的话点出了网络反腐的下一步走势,网络本身是一柄双刃剑,反腐,不能完全依赖网络和网民自发,而应相辅相成,多管齐下,单纯以民意压力促使官方作为,这并不是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反腐命题中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把反腐败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12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座谈会,就反腐问计专家。这些信号让公众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充满期待。有评论认为,针对当前严峻的腐败形势,更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唯此,社会监督的正能量才能得到进一步释放。
从狂欢到且行且思,从“你说我听”揭开贪腐一角,到逐渐形成一个各阶层广泛参与的舆论场,2012年,网络反腐跨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境地。
在这背后,与网络有关的立法也处于进行时状态。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这意味着,网络反腐存在的法治缺憾,或可得到一定程度解决。知情权与隐私权的界限如何划分?散布虚假反腐信息和恶意造谣诽谤,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惩处?如何充分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有解,网络反腐才能更好地为反腐败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