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卿绘
没有合理的分配制度,就没有社会公平。所以,人们一直关注收入分配方案的出台,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个2004年启动、经过8年酝酿、预计2012年12月出台的方案,发改委两次上报国务院,但均未获通过。
应该说,这个方案是值得期许的,因为它的朝向是公平和合理。那么收入分配方案缘何“难产”?在日前召开的一次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内部研讨会上,多位人士将方案没有出台的根源归于垄断国企和一些留有“自留地”的部委的阻挠,并建议国资委排除改革阻力。与会的一位国资委副主任当即喊冤反驳:“你们不了解实际情况。”
国资委喊冤,透着一股儿怨气。这位副主任解释说,垄断国企的人事任免、工资薪酬等方面的管理权并不是掌握在国资委的手里,而是直接由国务院和中组部管辖,另外还有一部分垄断国企如四大国有银行、烟草公司等均归其他部委监管,“我们管不了”。这番话让人感觉国资委被架空了,没有权力,令其排除阻力是不是有点勉为其难?不找国资委,找管升迁的中组部,谁不支持改革,就摘谁的乌纱?
阻力不在于某个部门或某一个人。垄断行业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阻力,这是可以想见的。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要对现存既得利益进行调整,这是革命,这些群体自然会有所抵触。除了乌鸦,谁愿把嘴里的肥肉吐出来呢?而深入改革的阻力就在于涉及自身的奋力抵抗,有点关系的百般阻挡,关乎百姓的无关痛痒。企业有它的社会属性,即使垄断国企,也不是“独立王国”,与社会肌体有着深刻的“瓜葛”,看似来自垄断国企的阻力,背后隐藏着更为强大的推动力。
改革不能任由利益集团说了算,到底是国企大还是国家大?这不该成为一个问题。因此,收入分配方案没有出台的原因不全在垄断国企。美国法学家罗尔斯指出:“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国有垄断企业员工过高的工资来自于垄断利润。国家的投入、公共的资源、特殊的政策,使其成为利润可观的垄断企业,如果让所有企业都处于同等市场竞争条件下,则根本用不着管什么企业员工的高工资。再如果是个体户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只要不违法,哪怕他们日进斗金也无可非议。因为人家自己投资、自担风险,不管赚多少钱与别人无关。按常理,一个人的能力越强,贡献越大,收入就会越高;但垄断行业过高的收入却表明一个人的能力和贡献同他的收入没有必然联系,却和他选择的行业有极大关系。如果这种观念盛行,就很难有人愿意加大投入来提高自己的素质,从而有损于人才激励机制的形成。
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不是归不归谁管,而是有谁想来管,因为革自己的命要有壮士断臂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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