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不安心工作,以养病为由长年休假。还建立公司放高利贷非法牟利,一些正常的经营户在他们的威逼之下还要缴纳“保护费”。近日,临泉法院公开对刘刚等28人涉黑案进行宣判,刘刚被判18年有期徒刑,而他开设的公司内,其岳父、姐夫均被拉入。
强占他人商城开高利贷公司
刘刚原为阜阳市颍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职工,自1993年以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安心工作,却以养病为由长年休假。 2009年1月,刘刚与他人虚报注册资本非法成立“阜阳市双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双娜公司”),由刘刚经营。刘刚以公司的名义高利放贷。
2009年12月,刘刚乘借款人张某无力偿还其高利贷之机,采取威逼打骂等非法手段,将张某位于阜阳市人民路“女人城”商场的固定资产及经营收益权占为已有,之后又通过制造纠纷,将新世纪小区“裕丰物业公司”占有,变更为“新世纪物业公司”。
成立公司后,刘刚将其姐夫王某、岳父王某某等人招至公司,任命王某为公司副总兼办公室主任、新世纪物业公司经理,管理公司财务、人事及策划经营;郭某为副总,负责公司日常事务;胡某为公司副总,负责从银行贷款、向外高利放贷及催债;张某峰为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配合胡某,直接听命于刘刚;王某某带领其手下,专门负责暴力解决事情,被公司人员称为“保安部长”。
不缴“保护费”别想做买卖
刘刚接管女人城后不久,与王某、王某某、郭某、胡某等人共同计议,向女人城周围流动摊贩收取摊位费。刘刚等人将摊贩召集起来开会,称如不交钱就不允许其在女人城周围摆摊。随后,刘刚、王某某带人采用打骂摊主,砸毁摊位,阻止不交摊位费的摊主做生意等方式,强制各摊主向女人城缴纳摊位费。
刘刚、王某接手“裕丰物业公司”后,将其更名为“新世纪物业公司”,尔后又向院内各摊主收摊位费。为增加摊位,刘刚带人强拆新世纪院内的花池,划上摊位线,之后又强迫院内摊贩在划定的摊位经营,强行收取摊位费。
一旦遇到“不听话”的,刘刚等就用拳头威胁,刘刚公开声称“女人城就是我的地盘”。法院称,仅2010年、2011年两年期间,刘刚组织及直接参与寻衅滋事的就有8起,受害人近20余人。
披上公司外衣组织分工明确
身为公职人员的刘刚,不仅常年以休病假为由不上班,还曾在此之前就因触犯刑法获刑。其组织“公司”,只是进行非法活动的一件外衣。
据悉,刘刚以双娜公司为依托,采取发工资等手段,利用其岳父的社会关系,网罗刘某等多人为其充当“打手”,并拉拢一批“兄弟”,逐渐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王某、王某某为骨干成员,以李某等20余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分工明确、层级分明,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管理、发展、壮大需要,刘刚要求组织人员必须为公司利益做事,违法后果由公司承担,否则公司概不负责,违者轻则遭责骂,重则遭处分、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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