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要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
纵观国务院这次批转的《意见》,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农民增收和分配秩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并制定出相应的制度性安排。譬如: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等,这不仅能缩小收入差距,创造公平正义的体制氛围,也能兑现十八所提出的收入倍增计划。
在收入分配改革的面前,由于身份角色的不同,关注的视角也不尽相同。作为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关注的是,用宏观视野来考量分配制度对各个群体的利益调整,以及收入分配对整个国民经济走势的影响;而作为普通百姓,更多是站在微观的视角,关注分配制度能否兑现成真金白银,切实让公众得到实惠。
毋庸置疑,《意见》的面世,意味着收入分配制度已踏上改革的征程。当然,也必须看到,收入分配改革须与国有企业、财税金融体制、行政体制、社保机制等相关多个重点领域改革,齐头并进。而《意见》只是大致框架,粗线条,这就需要国家发改委、财税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等,组织行业内专家学者、利益相关者与普通公众,共同制定出配套方案与实施细则,以期取得预期的改革成效。
现在的问题是,尽管《意见》已勾勒出收入分配路线图,但在接下来,制定工资制度、税收制度、社保制度、国企制度等领域的实施细则与配套方案时,一些利益群体必然会想方设法予以阻挠。倘若实施细则中,以“真刀真枪”打破垄断,用财产公示让官员家底曝晒于阳光之下,凭“抓铁有痕”式的监管来歼灭富人的灰色收入,改革所面临的阻力与压力可想而知。所以,笔者期望,国家层面一定要排除万难,动真格,甚至不妨设一个“倒计时”牌,明确收入分配改革的具体时间表,以倒逼公共政策的落实和实施。
尽管我们对收入分配方案的实施与落实充满几多期许,但真正的深度博弈才刚刚开始。要想保障收入分配制度落地生根,必须架构起严厉的问责机制。不仅要进一步明确收入分配行政首长责任制,而且也应把问责范围,由省长进一步扩充到市长、县长,架构起三级问责机制。唯有明确处罚尺度,才不会让问责流于形式,保证收入分配改革不再“空档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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