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南丫岛撞船研讯昨(18日)恢复,事件当事人之一“南丫4号”的船长周志伟首次出庭作供。他称,在撞船发生前,船上雷达仍未有显示有船在附近,但海面视野良好。他见“海泰号”高速驶近,在两船相距200米时,曾发出短笛警号及扭向右闪避,但他见到“海泰号”绿色舷灯,显示“海泰号”当时正向左转,违反“避碰规则”。
据报道,昨日“南丫4号”船长周志伟作供表示,意外当日,启航前15分钟他曾检查过驾驶设备,包括测试响号,确定响号运作正常。他也确定过每张座椅下有放置救生衣,其他救生设备亦有放置好。
“南丫4号”于晚上8时15分离开南丫岛,启航时船上有亮起航行灯。启航后雷达显示,“南丫4号”航速为12海里,但未有显示有其他船只靠近。3分钟后周志伟见前方有黄色闪灯,其后知道闪灯属“海泰号”。当时“海泰号”高速航行,两船靠近时,他听到有水手大叫“左边有船驶近”。当两船只距200米时,他根据“避碰规则”,响起短笛警号,并将船向右面驶。之后他见到海泰号的绿色舷灯,显示“海泰号”当时正向左转。
根据“避碰规则”,两船相遇可能发生碰撞时,两船均应向右驶闪避。港灯代表律师提出质疑周志伟的可信性,指“南丫4号”、“南丫2号”和“海泰号”3船已作供的乘客均称意外前不曾听到有短笛响号。
周志伟强调,他当日能听到响声。他解释,当日雷达没有显示“海泰号”,又受停泊船只的强光影响,未有及早发现海泰号。他表示,船上用上新式雷达,坦言部分新功能不熟悉,但强调自己有充足操作船只雷达的经验,亦习惯在航行时使用雷达。
按书面口供资料,南丫4号船长周志伟现年56岁,自1974年开始远洋船员工作,1982年加入港灯,1992年晋升为港灯船长,驾驶船只包括“南丫4号”。据纪录,周多年无发生过如碰撞或者搁浅等严重意外,也不曾因违反任何法定规例而被警告、警诫或检控。口供又指,周身体良好,2012年6月通过公司港灯每两年一次的体格检查。唯恐有老花,需要任何时候都戴眼镜。
另外,海事处高级验船师黄鉴清昨日亦有作供,他表示曾在12年5月检查“南丫4号”,发现船上置有成人救生衣232件,小童救生衣12件。按照法例验船时不会记录救生衣数量,只会有报告上“打星”。
研讯将在今日继续进行,据目前研讯进度,事件中两艘船的水手和大偈,将会本星期内出庭作供,讲述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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