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农科院)、农药检定所(以下简称药检所)、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以下简称农机总站)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农业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743 128.6万元,农业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433 222.6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09 905.9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农业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82 439.0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7.5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17.21万元,其中2012年1391.2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 231.59万元。上述问题对农业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组织修订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部本级及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9年至2012年,所属药检所、农科院、渔业船舶检验局和农机总站4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在6个财政项目中列支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871.19万元,其中2012年745.24万元。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农科院及下属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未经批准,自行动用预算资金247.13万元发放职工福利或拨付非预算单位使用,其中2012年147.13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有17个会议未在指定饭店召开;所属农科院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直接将院机关物业服务工作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支出288.53万元;所属中国农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将2个专项中的部分工作任务以委托服务合同的形式交由其下属企业开展,合同金额147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有8个会议超定额标准支出会议费45万元;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11.76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
5. 2012年,部本级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农科院未将房屋出租收入600万元和占地搬迁补偿收入11432.4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2.截至2012年底,所属农科院未按规定对其2008年分得的2.87万平方米国有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也未按20%比例计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上缴中央财政。
3. 2012年,所属农科院后勤服务中心将产权属于农科院的23处房屋对外出租并取得收入1878.23万元,未纳入农科院本级账内核算。
4. 2008至2011年,所属农机总站在帮助有关企业推广农机产品时,以销售额比例提成或签订课题协议的形式收取费用571.7万元。
5. 2007至2010年,所属农机总站与一公司签订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合作协议,在建设项目未建成的情况下,向该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590万元。
6. 2011年,所属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在“全国名优果品交易博览会”预算中已安排经费40万元的情况下,仍向49个单位收取参展费72.92万元,形成结余49.6万元。
7. 2012年,所属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决算(草案)汇总时,将拨付所属德州盐碱土改良实验站和衡阳红壤实验站的资金重复列报,造成多计收支86.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科院及下属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自行动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科院和中国农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和农科院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收入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所属农科院未按规定上交国有土地资产收益的问题,要求对所获取的房产进行评估,并按规定比例计提土地资产收益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农科院未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农科院本级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院本级法定账册核算;对所属农机总站和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对收取的费用进行清理,停止无依据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所属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决算(草案)多计收支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并加强对各项收费活动的监管,对以各种名义的收费进行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业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制订整改措施,目前大部分问题已整改。药检所已将超项目范围列支的157.3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农科院已将拨付后勤服务中心的450万元、以测试费名义拨付其他单位的200万元和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自行动用的专项资金47.13万元,共计697.13万元,全部追回农科院院本级账户,并调整了相关账目;农机总站已将超项目范围列支的1.99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机关服务局加紧收缴所属企业拖欠的房产租金600万元并纳入预算管理,下一步将理顺企业管理体制,强化房产租赁管理;农科院对土地收益结余资金11432.48万元,将纳入2014年度预算管理,并加紧办理相关房产权属关系证明,待房产评估完成后,按规定的比例计提国有土地资产收益并上缴中央财政;已责成农机总站和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对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进行清理,停止对企业乱收费行为;所属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对多计的86.26万元收支进行了调账处理。
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经济合作局、机关服务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商务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640 531.82万元,商务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214 353.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26 178.3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商务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 639 274.8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9.9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 919.81万元,其中2012年金额29 089.8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 073.68万元。上述问题对商务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积极组织预算执行工作,继续完善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大了基本经费支出的控制力度,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部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规定,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在前期工作未落实的情况下,申报17个驻外机构馆舍项目预算18 430万元,其中2012年申报14 60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申报以前年度延续项目“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监测统计”系统预算570万元,实际需求367.38万元,多申领财政资金202.62万元;在转移支付已安排各省重要商品信息采集补贴资金的情况下,又重复申领财政资金175万元。以上共计多申领项目资金377.62万元。
3. 2012年,商务部未按规定将8个非商业性境外投资和贸易办展项目交给事业单位组办,而是在部本级预算中申报上述项目预算1480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已按审计决定收回的滚存结余款920万元拨付机关服务局,用于支付所属单位职工拆迁补偿款。
5. 2012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13个项目资金4200.96万元调剂用于应由基本支出承担的会议费、差旅费等。
6. 2012年,部本级和两家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其中:部本级未按规定编制基本支出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当年实际采购支出2794.47万元;部本级对总额4597.9万元的13个律师服务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标,对达到集中采购标准的总额101.26万元的印刷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部本级有9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所属投资促进事务局等2家单位政府采购实际支出超出预算10倍。
7. 2012年,部本级的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3.36万元。
8. 2012年,部本级的6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4.2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7年以来,部本级未将开发和维护23个信息系统形成的硬件资产1294.3万元登记入账,其中2012年6.72万元;有5项软件资产被受托开发单位登记了软件著作权,并按评估价630万元为受托开发单位增加注册资金。
2. 2012年,部本级未将购买和自行开发的信息系统形成的办公软件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其中购买软件资产45.08万元。
3. 2008至2012年,部本级投入信息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费6.31亿元(其中2012年1.69亿元),共开发信息系统和平台等187个。这些信息系统由商务部29个司局分别组织开发和建设,未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存在共享程度低、重复建设等问题。
4.截至2012年底,部本级于2000年以来陆续交付使用的25个驻外机构馆舍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总投资65 427.36万元,其中2012年投入使用的3个项目涉及投资9553.99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部本级对原值约7000万元的16个弃用驻外机构旧馆舍尚未形成具体处置意见,目前上述馆舍中有1处由援外专家使用、5处对外出租、10处闲置。
5. 2012年,部本级将1个会议的67.5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6.截至2012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下属鑫广物业管理中心对1998年以来应收的对外投资分红款累计4482.81万元尚未收回,也未入账反映,其中2012年应收3178.32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40个;部本级的8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天数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充分论证编报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对多申领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多领资金;对超越职权范围申领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申请预算资金;对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软硬件资产未入账管理的问题,要求尽快清查,及时收回有关资产并登记入账;对部分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共享水平低的问题,要求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对驻外机构馆舍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和闲置的问题,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所属机关服务局鑫广物业管理中心未收回和核算对外投资分红款的问题,要求及时将上述款项登记入账核算;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科学合理安排项目,依法依规执行预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及时认真进行了整改,提出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和加强业务培训等具体要求。已对未入账的软硬件资产进行清查,并将及时登记入账;所属机关服务局鑫广物业管理中心已将对外投资分红款4482.81万元作为“应收股利”入账。
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文化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483 452.69万元,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86 245.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7 206.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03 457.1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2.0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919.8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1 840.73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在部门预算中,编列非所属单位国际儒学联合会项目预算80万元和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项目预算42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在“外事工作经费”和“政府主导文化交流”项目中向地方文化部门拨付补贴270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在2个专项中列支与项目预算内容不符的支出共计142.64万元;在2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352.05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在会议费中列支机场贵宾室服务费等其他费用83.56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在“繁荣文艺创作—歌曲创作”项目中以“历届全国声乐比赛获奖歌手宣传推广演出活动”名义列支100万元,实际是以邀请国外交响乐团演出为主,只有少数获奖歌手参加演出。
5. 2012年,部本级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2172.49万元、所属信息中心项目采购支出472.39万元,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6. 2012年底,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收到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2000万元直接拨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计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资金仍未支出。
7. 2012年,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会议费预算资金26.33万元拨付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等3家单位,全部计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3家单位均未支出以上会议费。
8. 2012年,部本级有4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3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795.51万元。
9. 2012年,部本级的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4.92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年初预算中,未将“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专项资金1500万元和“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专项资金600万元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3年2月底,部本级在海外购建设立的于2002年至2008年相继竣工的6个文化中心尚未进行竣工决算,涉及投资总额为70301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将10个会议的197.7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3. 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共签订6份合同,金额为282.03万元,其招标文件发出日与投标文件截止日的间隔时间最短仅为1天,最长仅为10天;邀请招标的评标工作全部由该中心工作人员担任评委,未邀请外部专家评审。
4. 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将部本级拨付的40万元课题费和20万元“内容审查服务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60万元。
5. 2012年,所属艺术服务中心在举办“第四届当代中国画学术论坛系列活动”中,将收取的承办费1000万元放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1000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6个;部本级的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制非预算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执行;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今后应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实际支出调整会计账目和本级决算(草案);对未进行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对所属信息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所属信息中心和艺术服务中心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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