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广电总局本级和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以下简称无线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下简称国际台)、中国电影乐团(以下简称电影乐团)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广电总局本级和2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67 408.79万元,原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40 095.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7 313.4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40 100.6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7.3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 176.1万元,其中2012年3644.1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 359.83万元。上述问题对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广电总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6年至2012年,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18111.9万元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其中2012年239.51万元。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未经批准,自行在3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支出106.66万元,其中2012年37.2万元。
3. 2010年和2011年,局本级及所属培训中心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直接与有关单位和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涉及金额653.5万元;局本级有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4. 2012年,所属无线局在设备采购等服务中,将应使用直接支付的款项改为使用授权方式支付,涉及金额2307.67万元。
5. 2012年,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实际上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款项728.71万元,虚增2012年度决算(草案)支出。
6. 2012年,所属国际台软件采购预算192万元实际未执行;所属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和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采购软件82套闲置未用,合计支出3.6万元。
7.截至2012年底,原所属节目传输中心于2011年申报的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仅支出63.4万元,其余936.60万元专项资金闲置。
8. 2012年,局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2.14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0.38万元;
9. 2012年,局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62.42万元;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0.5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1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未经批准,违规收取代办签证费、检测费等2334.80万元,其中2012年1255.65万元。
2. 2010年至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的报销凭证中,有97.54万元发票不合规,其中2012年19.71万元。
3. 2012年,所属国际台内部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草案)多计资产和负债各300万元。
4.截至2012年底,所属国际台于2008年完工并投入使用的专家公寓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22 549.57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将3个会议的14.92万元支出转嫁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63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21个;局本级的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将相关经济业务事项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并收回结余款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无线局使用授权方式支付违规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定;对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未付项目款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对所属国际台软件资产购置管理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节目传输中心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尽快论证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收费,未报经批准前不得收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虚假发票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发票报销管理;对所属国际台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多计资产负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对所属国际台专家公寓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完成竣工决算;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完善对参与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无线局表示今后严格票据审核程序,并已换开正式发票;有关所属单位已将所购软件安装使用。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体育总局本级和所属北京体育大学(以下简称北体大)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体育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体育总局2012年度的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55 079.92万元,体育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29 923.9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5 155.9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体育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04 771.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1.0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 582.64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0.31万元。上述问题对体育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体育总局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在申报人员经费预算时,上报人数超出实有人数,导致多报人员经费120万元,全部用于局本级公用经费支出。
2. 2012年,局本级将3个补助地方体育事业发展的项目预算列入本级预算支出,金额共计5993万元。
3. 2012年,局本级的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35.92万元。
4. 2012年,局本级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6.01万元。
5. 2012年,所属北体大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在“北体竞校后备力量”项目中列支学校餐厅维修、购置设备等支出394.67万元;所属体育信息中心在“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开发费”项目中列支职工岗位补贴109万元。
6. 2012年,所属北体大将有关专项资金共计1206.33万元,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前支付给施工单位或货物、服务供应商,再通过向对方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7. 2012年,局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449万元专项资金拨付承担项目的3家所属单位,并全部计列了支出,但上述3项资金当年实际支出167.85万元,造成多计支出281.15万元。
8. 2012年,局本级及2家所属单位部分政府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其中:局本级采购金额474.2万元,所属北体大采购金额459.02万元,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采购金额1503.34万元;局本级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局本级自6月起陆续收到的房产出租收入共计188.72万元,未按规定时限及时上缴国库,而是存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直到当年11月和12月才分两次上缴。
2. 2012年,局本级将1个会议的7.48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3. 2012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23.68万元。
4.截至2012年底,所属4家单位有299台电脑未配备正版办公软件。
5. 2012年,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北体大使用的报销凭证中,有173张票面不真实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涉及金额30.43万元。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67个;局本级的4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报人员经费预算的问题,要求将多申领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范围编报拨付地方使用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规范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对所属北体大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所属体育信息中心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北体大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移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使用零余额账户;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在年终决算时按照实际支出编制本级决算(草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要求其今后按规定及时上缴;对所属4家单位电脑未配备正版软件的问题,要求及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对所属体育科学研究所和北体大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入账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查清事实,完善差旅费报销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体育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体育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体育总局及其所属单位正在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整改中。
- 审计署:300多单位挪用套取16亿节能金 收回2.14亿
- 审计署发布公告:300多单位挪用套取16亿节能资金
- 审计署:上海大众和通用违规获节能补助逾1700万
- 李克强考察审计署时强调:当好公共资金守护者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