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伤害了两个家庭……我希望它给大家提一个醒,遇到类似的事,别再这样做!”面对记者,31岁的阿华一脸懊悔地说。一年前,发现妻子阿云(化名)有了婚外情,阿华用妻子的手机发短信约出“情敌”阿军(化名),阿华在盛怒之下将阿军砍成重伤。这一冲动让阿军成了残疾人,阿华也身陷囹圄。8月12日,这起故意伤害案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公开审理。
案情:
砍伤“情敌”致伤残
12日上午10时许,阿军戴着帽子、穿着长袖,一脸黯然坐在原告席上。而阿华则穿着囚衣,坐在被告席上。“我知道自己犯的罪,也知道这件事情给两个家庭带来的伤害,我真的很后悔!”法庭上,阿华不停地表达自己的悔恨。
今年31岁的阿华是桂平人,别看他年纪轻轻,却已经是3个孩子的父亲。2003年,阿华和妻子阿云结婚,两人感情不错,最大的孩子已9岁,最小的孩子也有3岁了。以前,阿华在家里做生意,后来因为赌博输了几十万元,只好到广东打工。而妻子阿云则在南宁打两份工,白天下班后,晚上会到大排档等地促销啤酒。在这期间,作为啤酒销售主管的阿军走进了阿云的生活。
去年2月的一天,回到南宁的阿华听朋友说,阿云与一位男子有不正当关系。阿华便和朋友一起到宾馆查开房记录,发现妻子确实不对劲。当年2月3日晚上,阿华质问阿云,并和阿云吵得不可开交。一怒之下,他甚至摔了阿云的手机,阿云过后离家出走。看着阿云丢在家里的手机,阿华便发短信给阿军,约阿军在友爱路见面。
当年2月4日凌晨1时许,阿华确认阿军就是他的情敌时,阿华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菜刀,对着阿军就是一顿疯砍,导致阿军全身多处被砍伤。事后经鉴定,阿军受伤程度为重伤,属4级伤残。
庭审:
两男子都称是受害人
阿华砍伤阿军后,知道自己闯祸了,便跑到广东打工。今年3月13日,民警在广东顺德将阿华抓获。
在昨天的庭审中,他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阿军强调自己很冤,他与阿云交往时,只知道阿云离过婚,当时未婚,而他也是单身,才与她相恋。
如今,他身上的伤疤加起来有80厘米长,是4级伤残,目前无法正常工作。身上的疤痕还要继续治疗,作为家中的独子,父母为他操碎了心。因为阿华砍伤了他,导致他花去10多万元的医药费。阿军认为,阿华应该赔偿他的损失。
阿华则表示,他愿意赔偿,可现在他被关押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阿华还说自己也是受害者,也很冤,因为妻子背叛了自己。他说以前在广东开车,一个月才2000元,加上工作不固定,除掉平时的伙食费已没剩多少钱。出事后,他和阿云也失去了联系。家里就一个老母亲,还要帮他抚养3个孩子,而且现在孩子的生活费都是自己的两个姐姐帮支付的。
看到阿华家庭确实很困难,阿军也退一步,表示可以减少为7万—8万元的赔偿。可阿华依然表示无力承担,庭上调解失败。
检察机关认为阿华认罪态度好,建议减轻处罚,给予3年—4年的量刑建议。当天法庭没有宣判结果。
庭审结束时,阿军挽起衣袖,记者看见他的手臂上有很多伤疤,其中一条十多厘米的深色伤疤,如一条蚯蚓非常醒目。阿军说,他头上还有多处伤疤。
一次冲动,给两个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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