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0位已故先人在这些房屋底下,四周都是垃圾……”爱新觉罗家族的后人恒焱女士在法庭上愤愤不平地说。认为家族墓地上被违法建设的小平房所覆盖,家族的四位后人将村民陈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拆除全部违建,并责令将原告家的全部耕地和墓地恢复原状。昨天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开庭审理。
墓地盖上房子和猪圈
据恒焱说,朝阳区东坝乡三岔河村前街353号院是他们家族的耕地及祖坟所在地。从1919年到1999年的80年间,先后有12位家族已故成员葬于此地,包括她的父母和兄长,这里也成为爱新觉罗后裔的家族墓地。1999年初,家族成员来此扫墓时看到,墓地上盖了房子和猪圈,坟地上到处都是猪粪。此时他们才得知,1998年东坝乡三岔河村村民陈某以每年1000元的价钱,从村委会手里承包了该土地。
恒焱女士介绍,她这一支爱新觉罗家族可追溯到努尔哈赤的六皇子。她说,他们准备向国家文物部门申请文物保护。
原告曾雇被告看墓地
为了还墓地一个整洁肃穆的环境,以示对先人的尊敬,同年3月,原告与陈某签订协议,委托他代为看坟,由他们出1000元承包费,同时要求陈某将地面上的房屋及猪圈拆除并不得重建,原告支付工料费3万元,每年另向陈某支付2000元,作为保持环境整洁的劳务费。
协议约定,陈某只能在院内西北角360平方米的范围内盖建筑物。“陈某不但没有维护环境,却自2005年起不断盖房,共盖了100多间房屋用于出租,致使原本空旷宽敞的地上只能放置两座墓碑且堆着很多杂物。”
被告称原告撕毁协议
昨天,54岁的陈某出庭应诉,其第二任妻子黄女士作为代理人坐在他旁边。据悉,陈某与第一任妻子李女士离婚时给了对方4间房。2005年与黄女士结婚后,两人一起又盖了近百间房。2010年两人离婚时,黄女士分得了60多间房屋。“乡里可以告我违建,原告没有权利。如果是违建,乡里早让我拆了。”法庭上,陈某情绪非常激动地表示,这块墓地多年无人料理,也无任何标记,他在1998年建房时并不知道有墓地。此后,他从村委会租了地,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陈某说,原告2009年后没继续履行协议,相当于撕毁协议。
但原告方指出,陈某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里明确约定是临时养殖用地,且占地面积为850平方米,但陈某实际占地大约2583平方米。村委会给陈某的土地并不包括原告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两亩地。因原告起诉涉及的房屋包括陈某两任前妻的房产,法庭欲追加两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此案仍在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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