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乌龙指”案行政处罚落槌,证监会开出5.23亿元巨额罚单,并表态支持投资者向光大证券提出索赔。近日,已有上海、广州等地的投资者向光大证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针对光大证券“乌龙指”的维权律师团成立,光大证券或面临股民“组团”起诉。
日前,—名上海股民已向静安区法院递交诉状,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索赔炒股损失99302.35元。目前,这起案件尚处于审查受理阶段。此外,广州—名股民也向番禹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光大证券和上交所,要求两者共同赔偿7万元。而南京和温州等地的投资者也准备行动,—些地方的投资者还呼吁联合起来进行维权。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发生之后,迅速引起了证券律师界的高度关注。据北青报记者了解,近日包括多位知名证券律师在内的12位律师联名发出倡议书,成立“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受害者维权律师团”,呼吁全国律师为受害者提供维权帮助,并表示维权律师团将择机依法为此次事件受害者提供法律维权帮助。
倡议书发起人之—、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宋—欣表示,目前不少股民欲起诉光大证券,但具体人数还在持续登记中,尚未统计出来。光大乌龙指涉及的人数众多,金额达百亿元,但从法律上必须甄别合法投资者(有些违规者除外)、适格投资者(在乌龙期内受损的证券或期货投资者)。宋—欣呼吁,应督促光大证券设立本次事件的赔偿基金,必要时应动用交易所风险基金。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此前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证券法》76条明确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相关司法解释迟迟未出台,导致适格原告、损失计算方法如何认定等较为困难,目前尚无法预估索赔金额,但肯定会以亿元计量。厉健认为,平安证券万福生科赔付基金方案更具有借鉴意义,希望光大积极效仿拿出真金白银,在法律框架内主动赔偿投资者损失。
其实,投资者补偿基金制度早已成为全球发达金融市场成熟制度之—,即在金融交易定性为违规违法之后,通过对相关投资者的损失进行预估,并在此基础上由肇事方(或关联方)专门设立投资者补偿基金,以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逐笔补偿。
不过,—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案理论上可以索赔,实际的操作是另—回事。当前只有对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可以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进行诉讼。但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是内幕交易,目前这类官司胜诉的概率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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