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一)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协调机构;
(二)出台治理拥堵意见、政策并具体实施。
二、完善停车设施,优化路网结构
(一)主城区范围(江东、江北、海曙、鄞州中心区四区)新增专用停车位30000个,全市(含县市区)地下空间开发量320万平方米。
(二)影响交通功能的路面停车位减少10%。
(三)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套达标: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配建达到《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制定出台旧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改造和管理办法。
(四)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打通影响通行的断头路。新建改造城市道路40公里。打通影响通行的断头路16条。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16个。
三、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一)主城区公交分担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二)公交车辆数比上年底总量增10%;新增或优化公交线路10%;
(三)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公交专用道里程(双向)新增30公里;
(四)建设城市快速路网25公里(含开工及续建),地铁建设50公里(含开工及续建)。
(五)公共自行车增长15000辆(含县市区);
(六)公交车高峰时段平均运送时速提高20%。
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一)中心城区确定公布的第一批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
(二)中心城区确定公布的第一批治堵重点道路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到80%以上。
(三)制定《城市循环交通组织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进一步完善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实现全部功能,包括:信号灯集中协调控制功能;主干道及主要路口视频监控功能;警用车辆及单警定位功能;交通信息诱导功能;电子地图指挥调度功能。
五、提高城市交通满意度
实现城市交通满意度明显提高。满意度测评体系包含治堵工作成效、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城市道路和停车场等基础设施、交通秩序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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