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丁书苗被控行贿和非法经营两项罪名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这个曾经的风云人物,有着高铁一姐之称的女商人,步履蹒跚,表情痛苦。因头部两次做开颅手术而怕冷,她经法庭允许后戴帽受审。对于指控,丁书苗表示认罪。据指控,丁书苗曾为刘志军买官和捞人行贿4900万余元。对此,她解释说,凡是刘志军安排的事,她花多少钱都不吝啬。
庭审时头疼被特许戴帽子
昨天上午8时40分,押解丁书苗的警车到达法院,警车后面还有一辆999急救车。因丁书苗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法院为预防突发疾病做出准备。昨天,丁书苗的亲属因大多都在本案中做过证,根据法律规定而未能旁听,她公司的3名员工到庭。
上午10点,丁书苗被法警带上法庭。她上身着粉色套头运动衫,下身是黑色运动裤,长及腰部的花白长发在头顶梳起一个小辫。丁书苗行走时皱着眉头,表情显得比较痛苦,步伐缓慢。站到被告席上,她一直颤颤巍巍的,由法警搀着她的手臂。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丁书苗突然一个趔趄,被法警扶住。法官见状示意她坐下,并称如有不适,可以举手。
庭审进行到20分钟时,丁书苗举手表示头疼要戴帽子,得到法官准许。上午11时10分,丁书苗再次表示头疼不舒服,又喝了些水。15分钟后,丁书苗表示不适,在法庭许可下,999的医护人员为她提供了止疼药。下午的庭审中,她血压突然升高,医务人员进行救治,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
对于检方的指控,丁书苗点头表示属实。她操着一口浓重的山西口音,因身体原因,说话不多,也未做什么辩解。由于丁书苗认可之前的供述都属实,公诉人宣读了其部分口供。其辩护律师认为,行贿刘志军不构成犯罪,即便构成犯罪,也是未遂。而给予范增玉的钱款则不构成行贿。对于非法经营罪的指控,律师认为应属于串通投标罪。对此,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后陈述时,丁书苗再次重申认罪,但希望法官给她公正判决,给予其轻判。
想通过慈善把“大事化小”
在标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的“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网站上,至今还有一篇关于“爱心人物”丁书苗的介绍:“她以厚德兴企,以博爱利民,从聚财到散财,体现的正是‘修身、兴企、报国、富天下’的当代企业家精神。”
曾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另案处理)是丁书苗案中的关键人物之一。公诉机关指控称,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丁书苗经与范增玉商议,由丁书苗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为此,丁书苗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丁书苗在庭审中回忆,自己是2008年6月左右认识范增玉的。“认识以后就捐了一笔款。2009年到2010年间还陆续捐款。”丁书苗称,她交给范增玉的都是“扶贫款”,都是范增玉主动向她索要的。
已经被另案处理的范增玉则给出了另一种说法:“我认识丁书苗不久,丁就给我送钱,急于扩大自己和企业的知名度,后来我听到风言风语,但我已经帮她安排过一些活动。丁被限制出境以后,她给我打电话让我问问。我逐渐认识到丁是被有关部门调查,丁急于扩大知名度,想借此认识国家领导人。丁被监控后更加希望通过我提高知名度,以逃避司法。”
而此前丁书苗在侦查阶段也有类似供述。丁表示,2010年3月,去瑞士看女儿发现自己已经被限制出境。“我与范增玉商量,让我在更多的活动中曝光,获得领导肯定,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国家领导知道,让我自己免于刑事责任。”丁书苗在侦查阶段的一段供述暴露了她的“慈善”的真实目的。公诉人在庭审中表示,丁书苗在2009年发现自己被调查后的捐款达3亿多元,是她所有慈善捐款的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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