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TVBS报道,国民党就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假处分案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在26日下午开庭审理3个小时,台湾高院于今天(30日)中午表示,驳回抗告。
台“最高检察署”特别侦查组9月6日披露,时任台当局“法务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总长”陈守煌涉嫌接受王金平关说(说情),指示“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在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所涉一项官司获判无罪后,不要上诉,让柯建铭无罪定谳。
国民党考纪会11日以“严重影响党誉”为由,决议撤销王金平党籍,王金平同日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假处分及紧急处置,并提出确认党籍存在的民事诉讼。
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假处分,让王金平以新台币938.121万元为相对人(国民党)供担保后,在确认党员资格存在诉讼判决确定前,得继续行使国民党党员权利。
随后,国民党方面提出抗告,先后递交了5份理由状,约有6个争点、30项理由。
台湾高等法院26日下午开庭审理关于王金平“假处分”案的国民党抗告案,经过3个多小时的开庭后,审判长魏丽娟当庭提出希望能够和解,并引用“退步原来是向前”,要求双方律师转告当事人寻求和解,而双方律师团也都允诺会再协商。
马英九26日晚上则说,他不是个好斗的人,但国民党与“立法院长”王金平的诉讼已经进行了,无法马上就停,他会努力安定政局,继续推动政务。
王金平27日表示,“谢谢庭上的美意”。至于马英九表示“诉讼已经在进行中,无法立即停止”,王金平则说,“一切都依照程序走”。
假处分是台湾“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保全程序的一种,简言之就是由法院作出裁决,让权利的变动在诉讼结束前暂时冻结,维持现状,而请求人需要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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