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条例,在实践层面缺乏操作细则和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政府都应当主动公开信息。然而,依然有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公开。
今年初,有公益律师向环保部申请全国土壤污染数据信息,历时半年,信函往来多次,依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答复;今年7月,浙江有律师曾致信31个省份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14个省区市不予回复。
专家认为,政府对什么公开、什么不公开,现在还没有明确的界限。由哪些人来公开也不明确,岗位和人员缺乏设定机制,这就导致信息公开的及时迅速往往无法实现。此外,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不作为,还缺乏有力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政务公开平台,变成“摆设”“花架子”
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很多政府网站,更新缓慢甚至鲜有更新,“长睡不醒”,最后竟任由“黑客”宰割,链接了很多非法广告。
湖北浠水县统计局网站,最新经济数据还停留在2011年;河北兴隆县国土局网站上的“局长信箱”“监督投诉”“问题咨询”3个栏目,无一能打开……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移动媒体迅速崛起后,微博、微信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又一有力渠道。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新浪认证的政务微博总数已超过7.9万个,政务微信也开始涌现。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张志安说:“归根结底,政务微博不是用来卖萌的,也不只是发布信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关键要用在处理危机事件之际。微博就是政府发声的最好渠道,要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这些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如何能真正奏响“大合唱”,还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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