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通报呼吸类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抽查情况
2013年10月23日 23:05:22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3日对外通报了呼吸类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抽查结果:抽检的357个批次中,344个批次合格,13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6.4%;抽检的67家企业中,59家的生产条件满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要求,对产品的安全性能和质量控制较好,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合格率为88.1%。
据介绍,本次共抽查了辽宁、北京、河北、江苏、上海、广东等14个省(市)的67家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生产企业,共抽检了357个批次的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等呼吸类劳动防护产品。按照产品的不同性能要求,对抽检产品的防尘、防毒性能进行了全面检验。
根据通报,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产品的原材料不合格,有的企业疏于质量管理,对原材料把关不严,造成产品安全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部分产品的结构设计不合理,有的面罩部件与呼气阀片之间密合性不好、与使用者面部贴合不够紧密,致使产品泄漏率、呼气阀气密性等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特别是一些小生产企业技术水平较低,专业人员流动性大,技术水平和能力不够稳定,有的企业工艺控制和生产管理不够严格,造成产品性能不够稳定。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安全监管总局依照相关规定,撤销了上海沪船新事业发展总公司等4家企业的安全标志证书,撤销了北京市塑料十三厂等4家企业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被撤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可在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查询。
标签:安监总局责任编辑: 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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