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布 明年3月15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25日 16:15:40来源:
新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3年10月25日
标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责任编辑: 金斌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