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参照测验”到被异化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办公室官网称:“大学英语考试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项全国性的教学考试,其目的是对大学生的实际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大学英语教学提供服务。”
更明确四六级考生性质的,是这一段话:“大学英语考试是一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在设计上必须满足教育测量理论对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质量要求,是一个‘标准关联的常模参照测验’。”
也就是说,四六级考试并没有要求与学位授予挂钩,而是一项参照测验。
但是,大多数高校都曾经将这项考试,与学位授予绑定在一起。张凡只是“受害者”之一。
在张凡毕业那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最新修正,其中未将学位授予与四级考试联系起来。条例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可授予学士学位。
2005年2月,教育部宣布对英语四六级考试进行改革,不再发放合格证,改为发放成绩单,并重申教育部从未要求四级与学位挂钩。
“可见,学位的本质是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科研能力。学士学位与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挂钩,缺乏法律依据。”林燚在建议中写道。
然而,数年后,部分高校将四级考试与学位挂钩的做法依然如故。直到今年3月,上海市教委还发出通知,要求上海市部分高校从今年秋季起启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取消英语四级与学位证挂钩。
记者在林燚提供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答复》中看到,该办提出,一些高校在制定本校学位授予细则时,将四六级考试成绩采用为学位授予要求,可能带来的相关问题,正引起多方面的关注。
记者检索北京地区高校的学位授予规定发现,近年来仍有部分高校明文规定两者之间继续挂钩。
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2012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要求:在校期间(或证书有效期内)非英语类专业本科生学位英语课程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英语类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则要求,非英语类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学分绩点高于或等于2.00(四级考试的成绩,加上英语老师给的平时成绩,英语老师换算出大学英语四的成绩,英语四的成绩至少要67分),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北京林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至少分别在2005年、2009年要求,非外语类本科专业学生未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不授予学士学位。
有些高校虽未要求四六级考试成绩,但仍将外语水平作为评判标准。如,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要求,外语未通过由学校组织的水平测试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有的高校还会安排英语学位考试,面向未通过四级的学生。
江西南昌工程学院一名学生参加过这项考试。“大四的时候统一考。学位考试比四级要简单一点,所以基本上都会过,这样就都能拿到学位证了。”她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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