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苦”“三怕”
专家建议明确责权利,行政事务进社区申报准入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社区工作者有“三苦”、“三怕”。
所谓“三苦”,一苦待遇低。邱成介绍,2006年明秀北社区刚成立时,工作人员每月工资才四五百元,现在每月拿到手才一千四五百元;二苦没身份。社区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也没事业编制。好多社区居委会的书记、主任,干了十几、几十年,也还是普通老百姓,不知道卸任以后怎么办;三苦委屈多。社区辖区里的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知道社区“没级没别”,不放在眼里;辖区居民、商户也不尽是通情达理的。任务完成不好,还要被上级机关批评,真是两头受气。
至于“三怕”,一怕搞检查。碰上检查、评比,社区最是焦头烂额,几天几夜加班加点,就为了领导10多分钟的“莅临指导”;第二怕做台账。“工作干得好,不如台账编得好。”社区“承接”的上级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都要通过台账“见成效”。有些工作社区确实没开展的,只能凭空“编”;三怕当“会托”。“这个启动、那个开工,都要通知社区派人参加,说白了就是凑人数。”有社区工作者抱怨。
“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将‘球’都踢给社区,要明晰社区的责权利。”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委党校教授谢金甫认为社区减负迫在眉睫。他建议建立行政事务进社区申报准入制度:政府职能部门要“跨脚”进社区,必须经过批准,而审批机构要有社区代表参加。
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讲师刘建民认为,应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社区工作专业化,同时调动包括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
陆仁伟建议,一方面要比照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待遇水平,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和报酬,从而加大对优秀人才、年轻干部的吸引力。同时,要积极探索社区行政、服务两责分离,将社区服务推向专业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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