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人员涉嫌受贿玩忽职守
在27日梓潼县人民法院的庭审中,公诉方梓潼县人民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对江油市青莲镇城镇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张鹏举提起公诉。垮塌事故发生前,张鹏举受盘江大桥业主管理单位青莲镇人民政府指派,负责大桥加固施工中的监督、监理工作。
检察机关指控,张鹏举在明知齐雨凡、陈小勇等人挂靠“青莲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中标单位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齐、陈二人聘用任佳为项目负责人,并将该项目中的盘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转包给没有桥梁施工资质的江涛、赵德平等人,江西有色工程公司只派一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安全和管理印章的情况下,没有向领导如实报告情况和及时纠正,反而收受齐雨凡等人给予的11.5万元行贿款。
检察机关还指控,作为甲方指派的施工现场监督代表,张鹏举未经核实,就认可施工方提出的盘江大桥维修加固主体工程“调制结构”C15毛石砼工程方量为4757.5立方米,但实际工程量不超过940立方米,致使工程偷工减料达3817.5立方米。此外,张鹏举还未按程序对维修加固大桥组织竣工验收。
检察机关认为,张鹏举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故背后存多起受贿案件
在28日梓潼县人民法院的庭审中,被告人齐雨凡、陈小勇、任佳承认挂靠江西有色工程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江涛、赵德平等没有桥梁施工资质的人,并私刻公章、逃避税收。
齐雨凡等人还承认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青莲镇城镇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张鹏举行贿人民币11.5万元;向青莲镇地税所原所长冷华行贿人民币45万元(冷华授意陈小勇等人伪造印章,致使税务部门少征、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冷华因涉嫌受贿罪,已于11月20日在平武县人民法院受审)。
根据指控,齐雨凡、陈小勇在行贿江油项目负责人的同时,还向绵阳市游仙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游仙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副主任胡开术行贿人民币22万元。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佼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将对工程中负有施工、监理职责的赵德平、卓德林、杨聪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进行公诉。
绵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江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任中华是此案最后一个到案的人员,其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获悉,法院将在对所有涉案人员进行审理后,再行审判。
早在此前的7月10日,绵阳市纪委对在盘江大桥维修加固过程中犯有失职渎职错误的江油市青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永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按程序免除其镇长职务;对江油市青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焦邦凯给予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建议按程序罢免其副镇长职务;对江油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股股长丁小洲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此外,还对在盘江大桥维修加固过程中涉嫌失职渎职错误的江油市青莲镇时任镇长冯勇、江油市住建局副局长黄辉予以党纪政纪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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