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莉莉最近爱上了化妆,她在商店看到了一款心仪的唇彩便趁售货员不注意偷走了。谁知莉莉盗窃的全过程被监控记录了下来,最终因罚款的问题让她的精神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莉莉这两年正值青春期,她渐渐地爱上了化妆。但是莉莉的父母特别反对她购买化妆品,大人们认为一个上初中的女孩子不应该过早地涂脂抹粉。然而莉莉就是喜欢化妆,并且经常省下零用钱偷偷购买化妆品。
多日前,莉莉攒了100多元来到一家商场内的化妆品超市,她选购了一款20多元的唇彩。这款唇彩不但是莉莉喜欢的,而且还做着特价活动,价格很实惠。于是莉莉拿着唇彩准备结账。而此时该店的两个服务员正忙着和客户作介绍,谁也没有注意到莉莉。莉莉见状心想,“唇彩这么小,我塞进口袋没人能看见吧……”想着想着莉莉便偷偷将唇彩放进了自己的大衣兜里。之后她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快步离开了超市。就在莉莉刚刚迈到超市外面时,两个商场的保安将她拦了下来,带到了商场的保安室。
保安非常严肃地质问莉莉是不是偷了东西,莉莉虽然心虚,但她知道保安不可能翻自己的衣服,因此大着胆子说没有。见莉莉矢口否认盗窃,保安打开监控录像,从录像中莉莉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偷东西的全过程。莉莉一时慌了神哭了起来。保安要求莉莉当场写下一份检查,保证今后不再偷东西,莉莉老老实实地写了下来,并写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希望得到原谅。随后保安又要莉莉按照商场“偷一罚十”的规定赔偿200多元。莉莉将口袋仅有的100多元全部拿了出来,请求保安的谅解,但两个保安仍不依不饶,称要让莉莉的父母和学校都知道这件事还要报警解决。
保安拿起电话要求莉莉说出父母的号码,莉莉吞吞吐吐地说出了母亲的电话后趁机跑出了保安室,逃了出去。之后莉莉不敢回家在外面游荡了两天,最后被父母找了回来。但是莉莉的母亲发现女儿经过这件事变得很自闭,而且一说起商场超市孩子就吓得大叫。莉莉父母认为孩子的精神受到伤害,他们觉得商场方面应该给个说法。
◎画外音:
抓到未成年人偷盗,商场让其做出书面检查的行为符合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教育。
但是在莉莉写完检查后还要进行“偷一罚十”的惩罚就有些过分了。并且该处罚是商场内部规定,法律上并不认可,而且商场没有罚款的权利。
◎相关链接:
莉莉两天不敢回家,精神受到伤害和商场对她不交齐罚款就要通知家长、学校、警方的威胁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商场的做法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商场理应承担对莉莉的民事赔偿责任,并支付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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