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最高法等八单位签署备忘录,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老赖”不得乘飞机坐软卧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家单位16日在京联合召开发布会,介绍《“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签署情况,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
据了解,《备忘录》规定了信用惩戒的对象: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是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即为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根据《备忘录》,最高法将统一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与相关部门一道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
《备忘录》规定的惩戒措施具体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据了解,今后最高法将向签约各方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企业或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信用惩戒,并在媒体广为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发布会上介绍,截至1月15日12时,最高法官方网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5920名,点击量达到222.7万余次,1669名失信被执行人因主动偿还债务而从名单库中删除,近20%的被执行人正积极履行义务。《备忘录》的实施,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必将极大打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使其付出应有代价,从而促使其自觉履行债务。
加大失信成本形成治理合力(评论)
一段时间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规避、抗拒法院执行屡见不鲜,颠覆了“欠债还钱”的天经地义,破坏了“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成为一种社会顽疾,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治理执行领域的“老赖”现象,单纯依靠法院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信息整合和共享,需要“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信用惩戒机制,需要不良社会风气的根本扭转。
中央文明办等八家单位签署备忘录,以“失信黑名单”为范围,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给予“老赖”最大的信用惩戒,使其登不上飞机、坐不了软卧、办不了贷款、开不起公司,从社会生活的具体之处入手,压缩其生存空间,形成了治理“老赖”的强大合力。
这场法院执行领域的构建诚信行动,正在向社会其他领域扩展。“老赖”顽疾的治理模式也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累了经验。1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抑制不诚信行为,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对各个领域的失信者“心中有数”,而且需要通过联合行动,依法惩戒,加大其失信成本,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让失信受惩的教训警钟长鸣,如此,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正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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