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棚户区改造亟需倾斜
一些地方政府对棚户区改造是“赚钱的不用管,不赚钱的不愿管”,重视城市棚户区改造,但对工矿棚户区改造重视程度较低
记者在湖北、内蒙古和贵州等地调研了解到,目前国有工矿棚户区量大面广,改造任务艰巨。部分项目面临的资金、土地、安置等问题突出,群众期望高但改造难度极大,有的甚至多年无法推动。
有关人士建议,新一轮棚户区改造中应给予国有工矿棚户区更多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对一些市场运作空间小的项目更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警惕将“最难啃的骨头”剩下的倾向。
最迫切却难以得到改造
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8年至2013年全国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了近270万户。记者调研了解到,当前剩下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难度大,一些急需改造的棚户区工作推进速度慢,群众意见较大。
位于长江边上的武汉青山造船厂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建厂之初按照先生产后生活原则将厂区和生活区建在一起。据青山造船厂有关人士介绍,整个厂区生活着约1万人,其中有几百户住在早期厂区公房内,环境比较差,配套设施不足,安全隐患多。
记者调研期间,青山造船厂要求棚户区改造的居民就集体上访过两次。上述有关人士表示,住房问题一直是许多职工关心的主要问题,多次上访希望进行棚户区改造。但由于企业长期经济效益差,特别是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经营效益不好,一些岗位都开始降薪,改善棚户区职工住房条件更是力不从心。
湖北省赤壁市的三线企业蒲圻纺织厂成立于1970年,2010年企业申报了2000多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指标,到现在仅完成了几百户,群众意见较大,改造呼声强烈。湖北省住房保障局督察处处长邹天祥说:“蒲圻纺织厂已经民营化,没有主体来承担改造任务。当地政府给了1000万元,但资金缺口仍旧巨大,推进速度非常缓慢。”
在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中,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棚户区已经有2000户居民住上新房,但还有5200户未能得到改造。辖区五虎山街道办事处棚改办主任武志刚告诉记者,这些“改不动”的居民主要是收入低的困难职工,即便神华集团为每户补贴2.6万元,加上中央地方各种补贴,一户职工仅需掏三四万元,他们也负担不起。
一些基层干部担忧,新一轮棚户区改造提出加速的目标,最后却无法达到加速的效果。
资金、土地、政策落实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说,新一轮棚户区改造中,国有工矿棚户区是“最难啃的骨头”。经过第一轮棚户区改造,现在国有工矿棚户区大多开发价值低,市场运作空间小,改造中面临的诸多难题亟待解决。
一是改造资金缺口普遍存在。一些基层干部坦言,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为“中央给一点、地方补一点、企业拿一点、银行贷一点、市场运作一点、个人出一点”,但现在是“点点都缺钱”。目前中央棚户区改造资金补贴标准偏低,省级财政补贴不足;进行棚户区改造的国有工矿企业大都是老企业,自身负担较重;棚户区改造的居民多为收入较低的家庭,自筹资金能力弱;银行贷款渠道不畅,房开企业不愿介入。
贵州六盘水市“水城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需完成4000户改造任务,由水城矿业集团下属的太阳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据公司副总经理王国强介绍,工程需14亿元建设资金,其中中央补助1亿多元用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他资金需要建设过程中融资。
二是土地难协调。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很多国有企业地处偏远,进行棚户区改造需要在城市异地安置,这就涉及到“地方政府愿不愿意给这块地”。可以预见在新一轮棚户区改造中异地安置的土地问题将会非常突出。
贵州安顺市三线企业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异地安置方式,在安顺市区建成可安置1100户职工的棚改安置小区,所用的110亩土地为当地政府划拨。安顺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政府能给的最大支持就是这块土地了。”公司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刚说:“企业没有经济能力通过招拍挂方式在市区拿到地。”
三是优惠政策难落实。王国强说,国家提出对棚户区改造加大信贷支持,但现在项目和职工都很难贷到款,“因为土地是划拨的,使用证拿不到,到银行贷款就没有抵押权”。水城矿业集团职工苏知贵订了一套107平方米的房子。他说:“已经借钱交了5万元订金,现在家里拿不出钱,准备把房子退了。有的职工甚至把房子卖给亲戚,自己去买商品房,因为商品房可以贷款。”
邹天祥说,企业可发行债券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但目前对企业的信用评级、资产状况要求非常高,湖北很难有企业能达到条件。
政府来啃“硬骨头”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国家将重点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改造,其中2013年至2017年将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90万户。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重、困难多,不仅是民生问题,还是社会稳定问题。一些偏远地区工矿企业的职工期望高、怨气大,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触点和燃点。他们建议:
一是地方政府应处理好棚户区改造中“民生”和“发展”的关系,勇于啃“硬骨头”。有基层干部反映,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棚户区改造是“赚钱的不用管,不赚钱的不愿管”。相对而言更重视城市棚户区改造,但对工矿棚户区改造重视程度较低。
二是土地政策需要创新和突破。张学勤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保障司规划处处长翟波等人建议,中央应单列对棚户区改造的土地指标。对于地处偏远、缺市场运作空间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进行“异地捆绑”,出让土地时将棚户区改造土地和城市商业开发项目同时出让,开发企业“捆绑开发”,鼓励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三是中央需加大对“特殊企业”的支持力度,市场运作不灵项目政府应加大投入。当前三线企业、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的棚户区改造难度极大,建议国家提高改造资金补助标准特别是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
四是适当放宽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地域限制。目前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必须在城市规划区以外,在规划区以内的国有工矿企业纳入了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而在中央补助标准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优于城市棚户区。多数国有工矿企业建厂时在城市规划区以外,但随着城市扩张而被纳入了城市规划区以内,建议以企业建成时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依据,放宽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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